第一百七十四章【加仑斯商团】

    重回野火镇,夏亚这次回来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锦还乡了。当年从这里走出去的是一个身无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锈的砍柴斧。可现在夏亚一身锦绣华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军中骏马,更是一跃成为了拜占庭帝国的年轻贵族,统领一郡军务的一方豪强。

    在野火镇上寻了一个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店里的仆人打来几桶水,叫天攻这个家伙痛快的洗了个澡——否则它那一身腥膻的味道,隔着几步远就能将人熏个跟头,连夏亚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饱喝足,换洗之后穿上一身夏亚匀出来的新衣服,地精领主虽然生得丑陋,但是养足精神之后,眼神里就有了光彩,终于恢复了几分当初夏亚初见时候那种连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风采了。

    不过天攻一旦恢复了精神,就抓着夏亚纠缠,说来说去,就是要求夏亚带它去找奥克斯。

    说起奥克斯,夏亚也有些心虚——自己上次出门之后,就巧合之下参军进了罗德里亚骑兵团,然后经历了一次奥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战争,积累军功,在这拜占庭帝**队里混得也算是如鱼得水,后来更是机缘巧合,居然混成了一个男爵贵族,更当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虽然从前对拜占庭这个国家没多少归属感,但是此刻心态已经大不一样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几分好感出来,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体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渐渐就打定了主意准备在拜占庭帝国里就这么一直混下去了。

    至于奥克斯……可怜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里的蜗居里养马,夏亚离家之后,到现在已经快一年时间过去了,很多时候,几乎把那个留在山里看家的地精仆人都给忘掉了。

    而且……以地精对自己那种不保险的忠诚度,自己离家大半年,说不定奥克斯早就跑掉了,现在回去,多半留给自己的是一个空荡荡的破房子吧。

    夏亚无奈之下,只能先答应了天攻,只是依然补充道:“我只负责带你找到奥克斯,但是它如果不愿意跟你走,你也不许强迫。怎么说它现在也是我的仆人,如果你敢强迫它,我也不答应。”

    天攻瞪着一对小眼睛望着夏亚:“仆人?不是!!奥克斯,老婆,我的!”

    夏亚只是含笑不说话,天攻瞪了他一会儿,终究知道自己是没办法了,只能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样子:“索索,你的,赎金,我付!赎金,索索,交换,奥克斯!”

    要赎身?夏亚一笑,心想如果你出得起钱,老子也不在乎用奥克斯这个只会吃饭不会干活的地精还给你,不过,只怕奥克斯自己是不肯的。毕竟跟了我一段日子了,老子也不好意思把它丢出去卖了。

    “黄金!很多!黄金!交换!老婆!!”眼看夏亚只是怪笑不说话,天攻一咬牙:“黄金,很多!”

    夏亚看了看地精领主,冷笑道:“你欺负我不了解你们地精么?你们地精穷得勘比乞丐,就算你是部落领主,也不可能有多少财富的。黄金?我才不信。”

    天攻急了:“黄金,我有!树林!东边!扎库!”

    一说到扎库,不但是夏亚,就连多多罗的眼睛也亮了。

    “扎库土人?”夏亚略一沉吟:“扎库土人倒是听说占了一个什么金矿,不过你怎么会有他们的黄金?”

    天攻焦急,满头大汗,它的人类语言不是太灵光,手脚并用,比划了半天才说出了一个所以然来。

    原来天攻身为红色旷野之上一名威名赫赫的地精领主,因为它的武勇,它的部落在红色旷野上也堪称是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地精这个种族毫无团结可言,就算是部落里的地精,对它这个领主也只有敬畏,实在谈不上多少忠诚可言。部落一大,自然需要养活众多的人口,如果领主不能带领大家存活,那么说不定地精们反叛起来,管你什么天攻地攻,管你什么领主还是首领,也一样把你先煮了吃掉。

    而地精智商低下,一盘散沙,多年以来,也实在没有什么管理的才能,但凡一个部落壮大之后,却往往因为红色旷野上土地贫瘠,部落一大,却反而养不活部落的地精,最后反而生出内乱来——所以,红色旷野上,总是无法出现真正的地精王者,一旦部落壮大,最后却反而会发生内乱而崩溃掉。地精天性不团结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地精的智商低下,不懂得如何经营。

    但是天攻的部落却是一个另类,除了它本身个人武勇被成为地精之中第一勇士之外,部落里部众对他敬畏臣服,而另外一个得天独厚的原因,使得它的部落解决了粮食问题。

    它拥有的部落位置处于红色旷野的西北地区,占据了相对富饶的河滩地带,而同时,还拥有一片树林——最妙就妙在这个树林了!那片树林虽然不大,但是却拥有一口天然的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