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那副画面,斯凯更加兴奋,双腿也捯饬得飞快,开始翻山越岭。

    美国领空,云层之中,一道流光拖着音爆云在飞速穿梭。

    人形的装甲,拿瓦的涂装,自然是斯塔克。

    三倍音速巡航,他距离纽约已经没多远了。“迪丝妮,还有多久?”

    “斯塔克先生,距离布鲁克林,还有十分钟的路程,不建议您再加速,这已经是您的身体能承受的最大负荷了。”

    “你是在说我的身体缺乏锻炼了吗?”斯塔克撇撇嘴,但迪丝妮的建议确实很中肯。

    再快,他的身体就吃不了了。

    倒是穿上拿瓦铠甲的话,再提升一倍速度他都能等闲视之,铠甲对身体的增强就是那么效果显著。可那样的速度,体力消耗太严重了,等到赶到纽约,他的体力估计也不剩多少了。

    斯塔克皱起眉头。

    如果能破译拿瓦铠甲的数据,这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他将造出堪比拿瓦的人工战甲,消除体力消耗这个大问题,同时也能让身体承受能力上一个台阶,而不必低效率且浪费时间去苦练身体。

    不过破译工作一直没停,只是斯塔克的生活也不只是成天都呆在研究室,他还要伺候小辣椒佩珀,还要为某盾牌局操心劳力,所以只能让贾维斯主导破译工程。而在这种需要创新力的工程中,贾维斯的效率显然不如他亲自上阵。

    “这次回去以后,全力破解铠甲数据!”

    斯塔克下定决心,同时告知了迪丝妮给他建立备忘录,记得回去提醒他。

    飞着飞着,斯塔克突然又想到一个点子。

    为什么每次有事情,他必须穿上铠甲亲自飞过去?

    这样有点愚蠢,且不够高效!

    如果他能在洛杉矶自家的地下室中,隔着美国几个州乃至横跨半球去操纵一个空壳子战甲的话……

    斯塔克眼前一亮。

    这样做,显然更有效率,而且规避了他亲自战斗面临的受伤和死亡风险。

    只要他在纽约等重要城市布置一些基地,放置几款这样的可远程操控战甲,再配备一些维修制造设备,就能轻松地应付各种事件,能以更快的速度出现在现场及时止损。

    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