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你十七岁爱上的人将是你一生最爱的人。”

    我十七岁时,也爱上过一个女孩。长发,清秀,长相虽不出众但有股迷人的气质。

    十七岁的心是火热的,十七岁的精力是无极限的,十七岁是需要表达与宣泄的年龄。

    我在她家楼道的墙角贴上只有她能读懂的隐晦情话,在给她买的小零食里标记对爱的注解,在积雪的冬季从她家到学校的路上用脚印压出只属于我们俩的名字缩写,甚至把她发给我的所有信息都仔细地誊写在笔记本上,并在旁侧附注上收到信息那一刻的所思所想。

    我没有刻意地想要通过这种古老的方式打动她,只要做这些事情我就觉得很快乐,把这份心意完好无损地传递过去,是我的唯一目的。

    后来我才知道,即使网络如此丰富便捷,但也抵不过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情意。

    Joy答应我的那一天,我感觉自己的生命都重启了,学业的沉重也因了她变得轻松起来。

    日子过得飞快,高考顺利结束。我考上了想去的理工大学,她被心仪的师范学校录取,虽然不是同一个学校,但好歹在一个城市,只要情意坚,这点距离算不了什么。

    大学很自由,只要按时出席课程不挂科修满学分,其他的似乎都可以被容忍。

    我本以为大家都一样,在经历了十年的寒窗苦读之后,最想的就是休养生息,打打游戏追追剧补补番,以告慰苦行僧般的自己。

    没想到,上了大学的Joy就像开了挂一样。

    当大家脱去相似的校服,拥有大把可供自我支配的时间后,Joy的独特性才爆发了出来。

    Joy爱好广泛,精力充沛。

    她可以上一秒与刚认识的朋友在爆烤鸡头王大排档里划拳拼酒,下一秒就与通信三年的笔友讨论“存在与虚无”。

    她可以一边向我解释慕斯与奶油的不同口感,一边和驴友策划假期骑行进藏的路线,还能捎带手帮闺蜜测试下新任的渣男程度。

    最可怕的是,她可以从哥特式建筑谈到民主政治的起源然后笔锋一转讲述小麦征服人类而不是人类驯化小麦的历史再谈到人类直立行走所特有的疾病最后提出古代丧葬制度的变迁。

    我有时候打了个盹,回过神来已经跟不上她跑题的节奏了。

    Joy喜欢接触新事物,对任何新鲜的信息都充满了好奇,她看的东西很杂,哪个领域她都想把手插进去搅一搅尝一尝,她的朋友很多,涵盖各种群体。

    就在我一口一口喝着青岛啤酒时,她早已经记住了“巴伐利亚的维森”、“鹅岛的印度淡色艾尔”这些拗口的名字。

    当我蜷缩在灰色的壳里欣赏她的五彩斑斓时,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杂草般的平庸。

    用衣睿文的话说,如果我是马里亚纳海沟,那她就是珠穆朗玛峰;如果我是三块一份五块两份的路边摊,那她就是衣冠不整禁止入内的米其林餐厅。

    “不会长久。”这是他给我俩的归宿下的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