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她的小哥哥呀/佚名

佚名都市小说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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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2-09 15: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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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冤家她的小哥哥呀精选来自———— 她的小哥哥呀 情有独钟,欢喜冤家,青梅竹马, 楚思澳有个寄养在她家的小哥哥。 长得帅,路子野,打架的时候抄起酒瓶一干十不在话下。一个勾唇,能把学校多少女生迷得七荤八素。 可惜,楚思澳最看不上的就是这种“野小子”。 为了打击他,侮辱他,践踏他。楚思澳每晚都会请班里考第一的小学委辅导作业。 小学委人白净,好看,说话都格外温柔。楚思澳对着人家一口一个“哥哥”叫得可带劲儿了。 没别的意思,单纯想气隔壁房间那野小子。 打架厉害有什么用,全校女生排着队送情书有什么用?学习还不是不如人家。 那天夜里,楚思澳看到段铭启独自愣了很久的神,然后咬着牙,撕扯掉身上缠满的绷带,带着流血的伤口,第一次捧起了那从未动过的教科书。 再然后,楚思澳就没见段铭启十二点前睡过觉。 三个月后,成绩垫底,另所有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段铭启考了年级第一。 全校哗然。 三年后,市中考状元。 六年后,省高考状元。清华北大抢破了头。 楚思澳盯着自己可怜巴巴的分数,肠子都悔青了。 特别是那天,她看到戴着酒瓶底眼镜的学委,哈腰在沙发前,战战兢兢地说:“启、启哥,这道题我又搞不懂了,能麻烦你再讲一遍吗?” 而早已出落得英俊逼人的段铭启打完一局游戏,刷至荣耀王者一百星才随手扔了手机,赏脸垂了下眸子:“哦,这题。搞不懂就算了,本来也不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 楚思澳疯了。 段铭启,小心眼,自大鬼,对学委都能记仇记六年,那对整天招惹他的自己… 还不得打击她,侮辱她,践踏她,狠狠报复回来? 还好还好,楚思澳自我安慰,自己高考崩了,要复读,等段铭启上了大学,就再也见不着了。 谁料,复读班开学第一天,楚思澳在校门口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身材高挑的少年一件白衬衣,干净到仿佛周身散发阳光,在无数女生看呆了的目光中,长腿在楚思澳面前站定。 楚思澳也是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你…你干嘛?” 少年双手插兜,居高临下,冷傲的眉一侧微挑,露出一丝不驯的笑: 低沉的嗓音,一瞬间蒸红了楚思澳的耳垂: “怎么,六年了,还不肯叫我一声哥?” 当晚,热搜爆了: #史上最帅状元出炉# #论有个超帅哥哥是什么体验# #最帅哥哥为妹学习操醉了心,学神请问你还缺妹妹么# “你少臭拽了,小心这一次,清华北大哪个都考不上。” “想多了,”男孩看着趴在书桌上嘟着小嘴犯困的女孩,眉梢眼角满是柔情笑意,“你哥我再考多少次,照样是全省第一。” *作者是00年生人,主角团的出生时期也大致设定在90年代末,00年代初。文章前期含有大量00-17年的时代背景,希望能和不同年龄段的读者朋友们找到共鸣。 谨以此文,献给千禧,致敬童年。 2020年9月29日文案截图,上传围脖,盗梗必究。 —————————— 大家好,我是作者剑指苍天,在这篇完结以后,我想开一本古代言情:《皇兄你娶我可好》,希望得到大家的预收支持,动动小手,就是给我最大的鼓励,谢谢! 文案: 大虞嫡公主郑雨薇,身受万千宠爱,性格骄纵跋扈。日常就是遛鸟听曲欺负人,从小过得顺风顺水。 直到某天,她欺负到了将来威震天下,如今却还是个小可怜的 真·暴君的小时候,郑天鸿头上。 不怪郑雨薇爱欺负他,这个叫做郑天鸿的小皇兄没爹疼没娘爱,长得白白软软,身上还带着好闻的奶味儿,谁看了不想捏一下他的脸蛋儿? 光是捏脸蛋也就算了,郑雨薇还爱“奴|役”他。每天晚上睡不着觉,郑雨薇就会让郑天鸿来给她讲故事,还睡不着的话就强迫郑天鸿跟她钻一个被窝,捏着他又肉又软的小手手,郑雨薇睡得比谁都香。 郑雨薇以为皇兄会做自己一辈子的“小奴隶”,直到大梦骤醒,她被远嫁突厥王室。 那年大漠孤烟,接亲的队伍直奔突厥牙帐。绝望之中的她亲眼看到她的小皇兄一身浴血银铠,千里单骑追至草原深处;以一敌万,杀得那突厥铁骑人仰马翻。尸山血海之中,他俊朗的面容冷而桀骜,他颤抖着抬起战至脱力的左手,轻轻为她拂去眼角的泪滴。 “傻妹妹,”浑圆落日下,他好看的喉结上下滚动,“你不要我了?” 他为了她,走了数千里路,杀了上万个人,只为了跟她说一句: 皇兄爱你。 她是他胸口的玫瑰,亦是他难戒的心|瘾。他为她收拢蓬勃的野心,藏起尖利的獠牙。只因她胆子很小,一有风吹草动就睡不着觉。 他怕吓到她,好不容易才哄到手的她。 他最舍不得看她掉眼泪了。 娇娇软软小哭包女主and明明残|暴|嗜|血偏偏对女主温柔体贴的妹控男主 Ps: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 现言《余震》求预收,文案: 洛川永远不会忘记,地震到来的那一刻,是她一直讨厌的那个小混混一样的男孩,用生命将她护在身下。 年轻而不屈的脊梁,至死都在为她苦苦支撑。 灾难已经结束十二年,震后弥漫的烟尘却从未消散。 终其一生,她都在寻找他残存于人世间的碎影。 她找到了。 he,男主是盲人 —————————— 现言《影后之路·古早狗血爽》求预收,文案: *从龙套到影后,这条路,她走了整整十年。 十年前,盛文洋高贵骄矜,未满十八就爆红全国。而此时的倪南樱,贫穷,普通,在非富即贵的影视学院连学费都要靠打工拼凑。 就是这样卑微的她,却在心里偷偷爱着天之骄子一般的少年文洋。 她小心翼翼地追随着他,守护着他。为他送水,为他买药,为了他把所有课程的笔记都单独记录一份,偷偷塞进他的书包…… 她从未奢求过什么。她只要远远地看着他,看他健康、快乐,就已心满意足…… 可冥冥之中仿佛一切自有天意。那个夏日炽烈如火,以一手绝佳扣篮结束球赛的他,在全场的尖叫声中朝她走来。他避开无数女生挥舞的手臂,颀长的少年玉|体在她面前站定。微微俯身,对着早已震惊到动弹不得的她,薄唇勾成一个痞坏的笑: “拿着毛巾在这儿站了几个小时了。怎么,难道不是为我准备的?” 那天,是她十八年生命里最快乐的一天,她当着全校学生的面踮脚为他拭去了脸上的汗珠。那细腻温热的少年触感,事隔经年依旧能叫她掉下眼泪。 她本以为自己已幸运至极,却恍然得知,他追她,说爱她,叫她幸福到天上。原不过…是为了赢得和兄弟的一场赌约。 而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痴心妄想,也终究沦为了全校学生的笑谈。 被嘲笑,被怒骂,被他的粉丝网|暴… 消沉过,逃避过,抑郁过,自杀过,她最后选择含泪割舍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 十年,整整十年,她从一个毫不起眼的龙套,终于咬牙走到了他当年的位置,甚至更高: 影后,视后,票房灵药,收视保障,新世纪最伟大的女演员……一个属于她的时代,正在冉冉升起。 而同期的他,在经历酒驾,入狱,得罪高层之后,被娱乐圈封杀数年,早已被时代遗忘。 雨夜,她婀娜华贵,绮丽无双;而他衣衫凌乱,被仇家报复到遍体鳞伤,乳白肌肤上布满红痕,野狗一样烂醉于幽暗陋巷。 她悄然移步,为他撑起一把伞。 时过境迁,沧海桑田,穷困潦倒的男人看着星途闪耀的她,眼神微黯,终于咬牙冷笑: “你不是喜欢老子么?六百块,你随便玩。” 而她的眸中竟是蕴藏着一种近乎怜悯的神情,她微微俯身,细腻纤长的手指轻轻勾起他带血的下颌。对着男人起伏的胸膛,躲避的眼神,她轻声道: “盛文洋,你是狗么?” #古早 狗血 爽# 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虐夫一时爽,一直虐夫一直爽。 —————————— 古言武侠《一剑封疆》求预收,文案: 段鸿毅出身名门,貌若嫡仙,一手剑法更是举世无双。京城里贪恋他美色的女子从城北排到城南。 可偏偏,他生性骄矜,最是厌恶娇软黏人的女儿情态。 这一性格让无数富家小姐望而却步,坊间更是疯传,段家段大公子根本就是有龙阳之癖。 许凌云自小在山野长大,明明是个乡野丫头,却偏偏媚色天成。一颦一笑,勾得多少年轻儿郎魂断梦牵。 前来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可偏许凌云自视甚高,放出话来,此生非天下第一美男不嫁。 众人摇摇头,皆报以哂笑:女子的青春可比花儿还要短暂,现在放着大好儿郎不要,挑三拣四,将来自然有她哭的时候。 京中的小姐们听闻此事,更是嘲笑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走地鸡也想变凤凰” 可谁知,那京城最大最美的白天鹅段鸿毅,还真让许凌云吃到嘴里了。 一夜之间,京中哀泣遍野 ,眼泪冲刷下来的脂粉汇聚成河。 所有女子都猜,许凌云定是使了什么魅术。毕竟,即便尊贵如大楚国的公主,费劲心思都没能换来段公子的一个笑容。她一乡野村妇,又怎可能? 大婚当日,满怀嫉妒心前来围观的女子堵塞了全城的交通。一时之间,浩浩金陵遍地红妆,一国之都俨然成了女儿之国。 而后,她们就亲眼看见,盖头掀开之时,红绸之下的女子腮如香雪,面若云霞,一颦一笑,眸眼含星,春风为之倾倒,牡丹见之羞藏。 众人:救命!我男神娶了我女神,一时间竟不知该羡慕哪个 凌云:谢邀,当然是叫上所有姐妹一起来喝我和段大猪蹄的喜酒啦~ 众人:说好的不近美色,说好的生平最恨娇软黏人呢? 段大猪蹄:谢邀,老婆太美,我扛不住。 本书又名:我以美貌冠绝江湖(bushi) 绝代美人女主and耀世剑侠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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