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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郡兵军营的时候,苏任意气风发。后脊梁的冷汗流进了屁股沟,在椅子上捂热之后,那里格外不舒服。想要伸手挠一挠,碍于颜面只能忍着。
和那些没脑子的县尉、校尉告辞之后,苏任一刻没有停留,他要尽快将好消息报告太守,还要让人准备粮食。都是成精的玩意,看不见粮食谁也不会出手。作为新上任的兵曹掾,这一点苏任很在意,关系到自己郡兵中的信誉,不能不做的好一点。
湔氏道校尉回头望了一眼身后众人,长出一口气,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咱们这个新任的兵曹看上去还不错,只要他能把粮食送来,咱们就撤兵,蒙家栽在苏兵曹手里也不冤枉!”
“的确是!蒙季不识时务,当初若是和苏兵曹通力合作,恐怕用不着我们,这蜀郡早就是他的天下了!”徒县县尉嘿嘿一笑,不少人跟着一起点头。
“哼!一群蠢蛋!”汶江道校尉冷哼一声:“要退兵们退,这一次咱们做出的事情,和谋反没有区别,说是太守能放过我们,相信了才是傻瓜,等着吧!现将我们送走,然后一个个收拾,到时候有们后悔的!”
徒县县尉摇头笑道:“哎!人各有志,若是汶江道校尉要留下,就留下好了,要给蒙季做陪葬我们管不着!”
“老子的事情不用管!”汶江道校尉扔下这句话,扭头带着自己手下的几个军候和司马走了,身后倒也有几个县尉跟随。
湔氏道校尉望着汶江道校尉的背影,笑道:“也不知蒙季给了他什么好处,这家伙竟然一心跟着蒙季,既然他自寻死路,就由他去,苏兵曹说明日便能将东西送来,那咱们今夜就收拾东西,也好尽快离开成都这个是非之地!”
徒县县尉看了湔氏道校尉一眼,暗暗点头,表示明白。
一路上苏任都很高兴,嘴里面哼着不清不楚的调调。胯下白马迈着小碎步往城门而来。成都周围的庄稼已经成熟,金黄色的黍米,高大的高粱郁郁葱葱。因为大兵围城的关系,农田里一个劳作的百姓都没有。成群结队的鸟儿上蹿下跳,享受着无比的美味。
霍金的大黑马在羌地野惯了,伸嘴就要去吃高粱叶子,被霍金一鞭子抽在脑袋上。大黑马十分不情愿的底下脑袋,步子迈的也没刚才勤快了。
“就一口高粱叶子怕什么?看的大黑委屈的样子!”黄十三开始打趣。
“不能惯毛病!这家伙在羌地野惯了,看见什么都想吃,让我打了几回,依然不长记性!”
“也不心疼?”
“怎能不心疼?”霍金抚摸着大黑马的鬃毛:“但不能惯着他,今后咱们要跟着大哥上战场的,若是两军对战的时候,这畜生突然犯了脾气,我的小命可就交代了!”
“哈哈哈……”苏任回过头来:“倒想的长远,谁说我要上战场,那种打打杀杀的事情我不喜欢!”
“凡我大汉男儿,十六岁以上,五十三岁一下都要戍边,别告诉我不知道?”霍金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苏任:“若不是大哥现在做了兵曹,早就接到朝廷的命令了!我今年十四,再过两年就可以纵马飞扬了!”
苏任还真不知道大汉朝有这么一个规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去战场,还是那种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冷兵器战场。后世的电视、电影中只要是大战,必定浮尸千里。一场仗下来,能活下的都是命大之人。
苏任打了一个寒颤:“不行,死也不上战场!”
霍金和黄十三对望一眼,对于苏任害怕战场的神情只当做是玩笑,然没有放在心上。
赶回城的时候刚过中午,西门内一大群人都等着苏任的结果。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太守文党,谁也不想看着郡兵进城。自古以来,兵灾和其他所有灾难一样都让人厌恶。蜀中百姓才过了几十年没有兵灾的日子,再回到以前的苦难,和杀他们没有区别。
离开郡兵军营的时候,苏任意气风发。后脊梁的冷汗流进了屁股沟,在椅子上捂热之后,那里格外不舒服。想要伸手挠一挠,碍于颜面只能忍着。
和那些没脑子的县尉、校尉告辞之后,苏任一刻没有停留,他要尽快将好消息报告太守,还要让人准备粮食。都是成精的玩意,看不见粮食谁也不会出手。作为新上任的兵曹掾,这一点苏任很在意,关系到自己郡兵中的信誉,不能不做的好一点。
湔氏道校尉回头望了一眼身后众人,长出一口气,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咱们这个新任的兵曹看上去还不错,只要他能把粮食送来,咱们就撤兵,蒙家栽在苏兵曹手里也不冤枉!”
“的确是!蒙季不识时务,当初若是和苏兵曹通力合作,恐怕用不着我们,这蜀郡早就是他的天下了!”徒县县尉嘿嘿一笑,不少人跟着一起点头。
“哼!一群蠢蛋!”汶江道校尉冷哼一声:“要退兵们退,这一次咱们做出的事情,和谋反没有区别,说是太守能放过我们,相信了才是傻瓜,等着吧!现将我们送走,然后一个个收拾,到时候有们后悔的!”
徒县县尉摇头笑道:“哎!人各有志,若是汶江道校尉要留下,就留下好了,要给蒙季做陪葬我们管不着!”
“老子的事情不用管!”汶江道校尉扔下这句话,扭头带着自己手下的几个军候和司马走了,身后倒也有几个县尉跟随。
湔氏道校尉望着汶江道校尉的背影,笑道:“也不知蒙季给了他什么好处,这家伙竟然一心跟着蒙季,既然他自寻死路,就由他去,苏兵曹说明日便能将东西送来,那咱们今夜就收拾东西,也好尽快离开成都这个是非之地!”
徒县县尉看了湔氏道校尉一眼,暗暗点头,表示明白。
一路上苏任都很高兴,嘴里面哼着不清不楚的调调。胯下白马迈着小碎步往城门而来。成都周围的庄稼已经成熟,金黄色的黍米,高大的高粱郁郁葱葱。因为大兵围城的关系,农田里一个劳作的百姓都没有。成群结队的鸟儿上蹿下跳,享受着无比的美味。
霍金的大黑马在羌地野惯了,伸嘴就要去吃高粱叶子,被霍金一鞭子抽在脑袋上。大黑马十分不情愿的底下脑袋,步子迈的也没刚才勤快了。
“就一口高粱叶子怕什么?看的大黑委屈的样子!”黄十三开始打趣。
“不能惯毛病!这家伙在羌地野惯了,看见什么都想吃,让我打了几回,依然不长记性!”
“也不心疼?”
“怎能不心疼?”霍金抚摸着大黑马的鬃毛:“但不能惯着他,今后咱们要跟着大哥上战场的,若是两军对战的时候,这畜生突然犯了脾气,我的小命可就交代了!”
“哈哈哈……”苏任回过头来:“倒想的长远,谁说我要上战场,那种打打杀杀的事情我不喜欢!”
“凡我大汉男儿,十六岁以上,五十三岁一下都要戍边,别告诉我不知道?”霍金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苏任:“若不是大哥现在做了兵曹,早就接到朝廷的命令了!我今年十四,再过两年就可以纵马飞扬了!”
苏任还真不知道大汉朝有这么一个规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去战场,还是那种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冷兵器战场。后世的电视、电影中只要是大战,必定浮尸千里。一场仗下来,能活下的都是命大之人。
苏任打了一个寒颤:“不行,死也不上战场!”
霍金和黄十三对望一眼,对于苏任害怕战场的神情只当做是玩笑,然没有放在心上。
赶回城的时候刚过中午,西门内一大群人都等着苏任的结果。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太守文党,谁也不想看着郡兵进城。自古以来,兵灾和其他所有灾难一样都让人厌恶。蜀中百姓才过了几十年没有兵灾的日子,再回到以前的苦难,和杀他们没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