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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骨听后若有所思,更是坚定自己想要变强的心思。这个世界到处都充斥着危险,如果不能够强大起来,很难找到自己的家乡。

    阿骨和达尔斯走了一天一夜,在第二天清晨终于来到了黑松林镇。

    黑松林镇是个很大的镇子,来往很多商人和冒险者。

    黑松林镇比邻荒北平原,荒北平原中的珍稀草药与魔兽都是他们敢于冒险的主要原因。

    珍贵的魔兽晶核与毛皮都是大贵族与魔法师们竞相争抢的珍贵物品。珍稀的动植物也是药剂师们配制珍贵药剂不可缺少的东西。

    像阿骨手中的火蜥蜴魔兽晶核,在这里至少能卖到一万金币。足够一个平民家庭过上大半辈子的了。

    钢刺火蜥蜴的鳞甲被阿骨捆成了一捆在地上拖着,这也是除了晶石以外最值钱的东西了。能做成至少三套盔甲,卖个5000金币绰绰有余。

    达尔斯先领着阿骨来到了镇子上最大的收购商店将鳞甲卖了。看着收购商人乐开了花的脸,阿骨知道,他肯定能够大赚一笔。

    达尔斯领着阿骨来到了一家名叫勇者之家的酒馆。酒馆上下两层,装潢很是大气,是黑松镇最有名的吃饭住宿之所了。

    “阿骨兄弟,吃了好几个月的野果子和烤肉,今天哥哥我请你吃点精致的。”达尔斯身上有钱。他早在溶洞的时候就说过要请阿骨吃顿大餐,今天终于如愿了。

    阿骨从小生活在部落中,哪里见过这么大的城镇,看到什么都好奇。周围人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让他脸蛋有些发红的跟在达尔斯后面。

    达尔斯知道阿骨穿着兽皮,看起来就像个野蛮人。但是在这副粗犷野蛮的外表下,其实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

    达尔斯一拍额头说道:“咱们俩先去买件衣服吧,看我这身衣服都穿了几个月了实在有些破烂不堪了,给你也换件衣服,也入乡随俗嘛。”

    “好……好的,达尔斯大哥,只是不要动我的辫子。”阿骨有些紧张和难为情道。

    “哈哈!没有人会动你的辫子。”达尔斯似乎很开心,一只手搂着阿骨的肩膀,狠狠的晃动几下。

    ……

    黑松林成衣店内

    “果然还是偏远地方啊,只有些普通的细布衣服。”达尔斯换上了一套看起来简单的服饰,又回过头看了看有些手足无措的阿骨。

    少年正不停的摸着身上穿的黑色武士服。武士服分为上下两套,将长袖上衣的衣摆塞进裤子里,再系上漂亮的皮腰带,十分精神。

    阿骨的弯刀就别在腰带上,上衣也是上等细布料子。裤子则是结实的厚布精制而成。配上一头的辫子和坚毅的脸庞,此时的阿骨看起来确实有些英武不凡。

    阿骨很不理解达尔斯为什么要选择这么繁琐的衣服,除了好看,这件衣服什么也干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