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天了,地下室有些返潮,空气中充斥着要下雨的土腥味和淡淡的血腥气。

    伤口又裂开了,林逸捂着胳膊,血液渗透纱布,濡湿袖口。

    别在腰后的枪硌得难受,林逸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背靠着墙闭目养神。

    他已经两天没睡过觉了,向珏……单是想到这个名字,林逸心脏像是被卡车反复碾压。

    是他被感情冲昏了头,没成想日日宿在一张床的枕边人,竟然起着别的心思。

    原来朝夕相处的浓情蜜意,都是假的。

    恋爱三周年纪念日,向珏策反他的亲信,趁他不备,吞并了他手上两条线。

    一夜之间,天翻地覆,众叛亲离。

    多么可笑。

    林逸呼吸急促,咳嗦两声,牵扯到腿上的伤,倒吸一口凉气。

    发现他人不见了,向珏一路带人追。

    他躲避着藏了四五天,还是被找到了。

    瞧这次的架势,向珏是想杀了他。

    地下室外传来纷乱的脚步声,向珏反手握住枪柄。

    铁门被人从外一脚踹开,四五个人鱼贯而入,拿枪指着他的头。

    向珏走在最后,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摔在他面前。

    林逸盯着那具尸体看了半晌,动了动干裂的唇,“你杀了他。”

    几天前大变天,他东躲西藏的时候,楚风收留了他。

    “不是说最爱我吗?”向珏走到林逸面前蹲下,掐着他的下巴,迫使他抬头,“怎么跑到小情人那去了,嗯?害我找了你这么久,他该死。”

    阳光刺眼,林逸眯着眼,向珏逆着光,桃花眼微微上挑,琥珀色的瞳仁中满是嘲讽。

    “放我走。”林逸干哑。

    瞬息之间,林逸格掉向珏的手,反手拔出枪,枪口抵住他的胸膛,食指紧紧扣住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