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欢呼雀跃,家家户户都要拉我去吃米酒表示感谢。

    本地米酒倒是真不错,入口甘甜醇厚,平时不喝酒的人都得喜欢,加上那么多人给敬酒,不好厚此薄彼,只能照单全收。

    我喝着又新鲜,一天下来,有点晕头涨脑的,可村民都说,反正得三天之后才响音乐,今天喝多了也没什么。

    我虽然一直未罗晓梅的事情着急,可脸皮薄心肠软,没架住劝,正要再干一杯,长手一下就把我的手给拉住了:喝死你。

    我有点懵逼,问他干啥,他冲着窗户外面就歪了歪头,我一侧脸,心顿时就给揪起来了——卧槽,那个《鸳鸯戏》,怎么又给响起来了?不是说三天之后吗,那个红指甲不按理出牌啊!

    不对昨天,她没能把那个小伙子给带去,所以今天就急急火火又来了。

    我撂下碗,就出去了。

    特么敢动老子身边的人,红指甲是真的活得不耐烦了。

    就是这么一站,起的有点猛,米酒上头,好险没重新坐下。

    小胖子要跟着,我打起精神,摆了摆手,说昨天已经把她给惊动了,今天再去那么多人,保不齐要打草惊蛇的。

    而长手往脖子上挂了一串腊肠,面无表情的站起来,跟着我就走。

    我瞅着那腊肠,寻思你是要扮沙和尚还是咋?

    但我眼珠一转,算盘就打好了,反正长手颜值也不错,万一红指甲看不上我,就让长手做壮丁。

    于是我领着长手就去了。

    外面万籁俱寂,忽远忽近的音乐声诡异的了不得,叫谁在这里走夜路,恐怕都得炸出一身白毛汗,可我这会儿只能侧脸看着长手。

    他嘎吱嘎吱的咀嚼声,和腊肠略带酒味儿的甜香,把恐怖感冲淡了不少。

    他觉我看他,撩起眼皮瞅了我一眼,不情不愿的拿了一节腊肠,跟我让了让,示意可以分给我。

    我摇摇头,说心领了——从他手里抢着吃的,跟虎口夺食一样,这已经表现了他对我最高程度的友善度了。

    我有点庆幸,虽然经常被人欺负,可好歹自己从小没挨过饿。

    两个人一起走阳气太重,我就跟长手拉开了一点距离,让他殿后,后来音乐声越来越飘忽了,影影绰绰,我就看见巷子前面有个女人。

    那个女人腰肢很纤细,走在青石板街上简直风情万种。

    我心里有谱,知道那个红指甲又来招姑爷,就迎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