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却是假装不懂,说道:“我不懂!”
“好吧,你就别不理人家了,你说这长夜漫漫的,你要是走了我一个人要如何入眠啊。莫不如,你就随我去吧,孩子已经睡着了,你还加去他那里做什么啊……”
“是啊,长夜漫漫,难受的不止他一个人,于静也挺难受的,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有谁明白她心里的苦,更有谁能理解她吃的苦...”是的,没有人能理解她,更没有人能懂她,她真是不容易啊。
她是花朵儿一般的年纪,他是青春年少,他们两个人都是处在最美好的年纪,难道就受得了孤衾寂寞的苦?
说实话,他们都受不了,岁月的洪流,卷走了青春,卷走了年华,剩下的只是一个被岁月刻下深深印痕的伤痕累累的躯壳,和一颗沧桑的心。可是寂寞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退一分,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更加的强烈,这就是寂寞。
她其实也不想回去的,只是他突然如此的拉住自己,让她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她心里是这么想的,要是就这样跟她去了,他会怎么看自己;可是,要是自己回到孩子的身边,这也不是她心里的意思。
说起来,一静以前也是大家闺秀,要不是成了家了,有了孩子了。要是以前谁要是敢突然抓着她的手汪放,谁要是敢对自己这般的无礼,不管是谁,哪怕是岳小去,她真的能为此而把这个人杀了。以前的女人都特别的在意自己的名节,不像现在的人,不就是拉过手吗?就算是亲嘴,也当成是家常便饭一般,不仅不会觉得奇怪,反是那些特别在意这事的女人在她们看来,却是奇怪的人。
现在的人真是变得,变得我们已经认不识他们了,变得我们再不能用前人的目光去看她们了,变得不像是我们大地朝的女人了。我不知道这样的变,到底是好还是坏,我不想去讨论这个问题。这种事自然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喜欢的人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喜欢的人看不惯这样的行为。你说这种事有什么好讨论的,就像是写“三八妇男节”,这就是不讨好的事,可是明明知道这是不讨好的,自己为什么还写,想想自己得有多傻啊。可是要是什么也怕,什么也不敢写,什么也不敢说,如果自己是这样的人,我觉得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人。
俗谚有云好汉不提当年勇,好女不提当年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现在提这些不仅我们自己觉得脸红,就连别人见了我们这样怕也得为我们脸红吧。在冯裤子看来现在的于静已经再不是从前的那个她了,并不是因为她委身于他,他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而是因为她嫁给了岳小云这个混蛋,冯裤子才会觉得她大不如前了。这就是人们所谓的爱屋及乌,恨也是一样的,恨一个人会连同他身边的人一起去恨,这就是人类的恨。
她现在又羞又气,声调又微微有些高,只是不想被他看轻了,于静回忆重前:“想我于氏虽然家境贫寒,身份卑微,却是清清白白的门户清清白白的人,我想你也是大户人家的出生的公子,虽然你谈不上知书达礼,你也没有功名在身,怎能对人家如此的无礼。若张扬开去,奴家还要不要做人?”
冯裤子一听拂然不悦,他生性并不风流,他以前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可是与她这几天的接触,他渐渐地知道了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人。那便是像她这样的良家妇女。对于男人来说,女色之中尤好良家少妇,可是在他看来,良家女子却也比不过青楼女子。不过,良家妇女虽不似欢场中的妇人一般懂得奉迎,却另有一种讨男人喜欢的滋味,所以大部分的男人最是热衷此道。
没有想到今天他会如此的主动,于静看着冯裤子急不可耐的样子,真是又气又笑。心想,你也会有今天,没有想到今天你还能如此的迫不及待,确实让她很是吃惊。她见他都这样求自己了,抓着自己的手不让她离开,她还能怎么办,只能是跟着他回屋里去了。
两个人一顿欢愉,一晚上却也是相安无事,又过了一天,仿佛外面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蛇群似的。她们完是忘记了蛇的危险,反是陷入到了这畸形的爱情里面,他们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缘于爱情,而是出于别的原因。恋爱,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欲望。
只是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少天,如此提心吊胆的日子,对于两个年轻人都是无比痛苦的。虽然,他们都假装不去想这件事,可是她们越是不去想,越是会想起它们来,它们就像是她们心里永远无法抹去的阴云,一直笼罩在她们的头上。他们知道,危险就在眼前,这两天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可是背地里却是暗潮汹涌。
生活的最高境界是理解,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心静,可是心静到底是什么,却不是谁都可以说清楚的。面对这样的破事,谁还能心静得下来,冯裤子可不是来旅游的,若是来玩的遇到如此的事,那还能勉勉强强接受。可是他不是来玩的,不想就你死在这里,更不想就这样困在这里,冯裤子表面上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可是他的心里却是极其崩溃的。
说实在,冯裤子不过也就是一个有钱人家的长工,他现在能有如此的境遇,也算是他八百子修来的福份的。像他这样的男人,要是真的能得到表妹的青睐,那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为什么他背着表妹做了如此多的事,还不是因为他就是入不了冯家人的眼,于是只能用卑鄙的手段来得到表妹了。这样的男人,你说他到底何德何能,能得到于静的青睐,估计就连他自己也想不明白吧。
而现在,他列是进入到一种“闭门即是深山,天外随处净土”的妙处,可谓是进退无路。他很清楚他现在的处境,他劝诫自己别在无关的人与事上费尽心机,别在小处微利上计较太多,让心沉淀,静心做事,常心为人,修炼人格的魅力,提升自身的实力,赢得属于自己的机遇和尊重。也许是这段日子经历了太多,让他自己得到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
清晨,当第一缕和煦的阳光照进你美丽的心房,你就会把昨天的几多烦恼遗忘。冯裤子撑了撑懒腰,心想今天又是新的一天,又是新的起点,放飞自己心中执着的梦想,让蛇群见鬼去吧。
阳光从树叶的空隙中洒下,照在了她的脚下,一点点、一片片,她感觉到了夏天的炙热,这并不妨碍她享受这美好的生活。阳光透过树叶,随着微风吹动着树叶,而变换、跳动着。于静张大嘴,深深地吸了一口,一股清香沁人心脾,宁静替代了烦躁。
对于冯裤子来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每一次失败,对我都是无情的打击,等待我的是质疑和嘲笑。可他并不在乎,不会为了一些小人而愤愤不平,也不会因为别人看不自己而恼羞成怒。虽说道路上充满了坎坷,但那又如何,就算遍体鳞伤,他依然能痛快的活下去。
夏天,一个骄阳似火的季节,而夏天的早晨,却有一种凉爽、舒适的感觉,你听,知了已站在高高的树枝上歌唱,那一声声鸣叫,仿佛是催促人们赶快起床的晨钟,响彻云霄;你看,那一弯弯朱上溪在森林里流淌,洗净人们烦恼的心,沁透人们的心脾,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空不是那么清晰,屡屡迷雾缠绕于姿态百变的青树干上,雾间、树枝间、还有鸟儿的叫声都能听到、看到妩媚的阳光透过来。
树以小片的叶子居多,加上经过秋霜洗礼过的颜色,更像是乌拉那拉山山上的绿叶,缓缓飘落,雾绕其周围,阳光轻轻地串起一片又一片,串成我的屡屡思恋。微风过处,没有想到这唯美的风景,却是如此的伤感,这叶子竟是我孤单的思恋!冯裤子不禁是感慨起来:“表妹,你一定得等着我,我会回来的,你可千万不要嫁给那个畜生啊。”只是表妹何曾与他约定,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
“好吧,你就别不理人家了,你说这长夜漫漫的,你要是走了我一个人要如何入眠啊。莫不如,你就随我去吧,孩子已经睡着了,你还加去他那里做什么啊……”
“是啊,长夜漫漫,难受的不止他一个人,于静也挺难受的,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有谁明白她心里的苦,更有谁能理解她吃的苦...”是的,没有人能理解她,更没有人能懂她,她真是不容易啊。
她是花朵儿一般的年纪,他是青春年少,他们两个人都是处在最美好的年纪,难道就受得了孤衾寂寞的苦?
说实话,他们都受不了,岁月的洪流,卷走了青春,卷走了年华,剩下的只是一个被岁月刻下深深印痕的伤痕累累的躯壳,和一颗沧桑的心。可是寂寞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退一分,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更加的强烈,这就是寂寞。
她其实也不想回去的,只是他突然如此的拉住自己,让她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她心里是这么想的,要是就这样跟她去了,他会怎么看自己;可是,要是自己回到孩子的身边,这也不是她心里的意思。
说起来,一静以前也是大家闺秀,要不是成了家了,有了孩子了。要是以前谁要是敢突然抓着她的手汪放,谁要是敢对自己这般的无礼,不管是谁,哪怕是岳小去,她真的能为此而把这个人杀了。以前的女人都特别的在意自己的名节,不像现在的人,不就是拉过手吗?就算是亲嘴,也当成是家常便饭一般,不仅不会觉得奇怪,反是那些特别在意这事的女人在她们看来,却是奇怪的人。
现在的人真是变得,变得我们已经认不识他们了,变得我们再不能用前人的目光去看她们了,变得不像是我们大地朝的女人了。我不知道这样的变,到底是好还是坏,我不想去讨论这个问题。这种事自然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喜欢的人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喜欢的人看不惯这样的行为。你说这种事有什么好讨论的,就像是写“三八妇男节”,这就是不讨好的事,可是明明知道这是不讨好的,自己为什么还写,想想自己得有多傻啊。可是要是什么也怕,什么也不敢写,什么也不敢说,如果自己是这样的人,我觉得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人。
俗谚有云好汉不提当年勇,好女不提当年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现在提这些不仅我们自己觉得脸红,就连别人见了我们这样怕也得为我们脸红吧。在冯裤子看来现在的于静已经再不是从前的那个她了,并不是因为她委身于他,他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而是因为她嫁给了岳小云这个混蛋,冯裤子才会觉得她大不如前了。这就是人们所谓的爱屋及乌,恨也是一样的,恨一个人会连同他身边的人一起去恨,这就是人类的恨。
她现在又羞又气,声调又微微有些高,只是不想被他看轻了,于静回忆重前:“想我于氏虽然家境贫寒,身份卑微,却是清清白白的门户清清白白的人,我想你也是大户人家的出生的公子,虽然你谈不上知书达礼,你也没有功名在身,怎能对人家如此的无礼。若张扬开去,奴家还要不要做人?”
冯裤子一听拂然不悦,他生性并不风流,他以前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可是与她这几天的接触,他渐渐地知道了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人。那便是像她这样的良家妇女。对于男人来说,女色之中尤好良家少妇,可是在他看来,良家女子却也比不过青楼女子。不过,良家妇女虽不似欢场中的妇人一般懂得奉迎,却另有一种讨男人喜欢的滋味,所以大部分的男人最是热衷此道。
没有想到今天他会如此的主动,于静看着冯裤子急不可耐的样子,真是又气又笑。心想,你也会有今天,没有想到今天你还能如此的迫不及待,确实让她很是吃惊。她见他都这样求自己了,抓着自己的手不让她离开,她还能怎么办,只能是跟着他回屋里去了。
两个人一顿欢愉,一晚上却也是相安无事,又过了一天,仿佛外面就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蛇群似的。她们完是忘记了蛇的危险,反是陷入到了这畸形的爱情里面,他们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缘于爱情,而是出于别的原因。恋爱,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欲望。
只是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少天,如此提心吊胆的日子,对于两个年轻人都是无比痛苦的。虽然,他们都假装不去想这件事,可是她们越是不去想,越是会想起它们来,它们就像是她们心里永远无法抹去的阴云,一直笼罩在她们的头上。他们知道,危险就在眼前,这两天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可是背地里却是暗潮汹涌。
生活的最高境界是理解,人生的最高境界是心静,可是心静到底是什么,却不是谁都可以说清楚的。面对这样的破事,谁还能心静得下来,冯裤子可不是来旅游的,若是来玩的遇到如此的事,那还能勉勉强强接受。可是他不是来玩的,不想就你死在这里,更不想就这样困在这里,冯裤子表面上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可是他的心里却是极其崩溃的。
说实在,冯裤子不过也就是一个有钱人家的长工,他现在能有如此的境遇,也算是他八百子修来的福份的。像他这样的男人,要是真的能得到表妹的青睐,那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为什么他背着表妹做了如此多的事,还不是因为他就是入不了冯家人的眼,于是只能用卑鄙的手段来得到表妹了。这样的男人,你说他到底何德何能,能得到于静的青睐,估计就连他自己也想不明白吧。
而现在,他列是进入到一种“闭门即是深山,天外随处净土”的妙处,可谓是进退无路。他很清楚他现在的处境,他劝诫自己别在无关的人与事上费尽心机,别在小处微利上计较太多,让心沉淀,静心做事,常心为人,修炼人格的魅力,提升自身的实力,赢得属于自己的机遇和尊重。也许是这段日子经历了太多,让他自己得到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
清晨,当第一缕和煦的阳光照进你美丽的心房,你就会把昨天的几多烦恼遗忘。冯裤子撑了撑懒腰,心想今天又是新的一天,又是新的起点,放飞自己心中执着的梦想,让蛇群见鬼去吧。
阳光从树叶的空隙中洒下,照在了她的脚下,一点点、一片片,她感觉到了夏天的炙热,这并不妨碍她享受这美好的生活。阳光透过树叶,随着微风吹动着树叶,而变换、跳动着。于静张大嘴,深深地吸了一口,一股清香沁人心脾,宁静替代了烦躁。
对于冯裤子来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每一次失败,对我都是无情的打击,等待我的是质疑和嘲笑。可他并不在乎,不会为了一些小人而愤愤不平,也不会因为别人看不自己而恼羞成怒。虽说道路上充满了坎坷,但那又如何,就算遍体鳞伤,他依然能痛快的活下去。
夏天,一个骄阳似火的季节,而夏天的早晨,却有一种凉爽、舒适的感觉,你听,知了已站在高高的树枝上歌唱,那一声声鸣叫,仿佛是催促人们赶快起床的晨钟,响彻云霄;你看,那一弯弯朱上溪在森林里流淌,洗净人们烦恼的心,沁透人们的心脾,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空不是那么清晰,屡屡迷雾缠绕于姿态百变的青树干上,雾间、树枝间、还有鸟儿的叫声都能听到、看到妩媚的阳光透过来。
树以小片的叶子居多,加上经过秋霜洗礼过的颜色,更像是乌拉那拉山山上的绿叶,缓缓飘落,雾绕其周围,阳光轻轻地串起一片又一片,串成我的屡屡思恋。微风过处,没有想到这唯美的风景,却是如此的伤感,这叶子竟是我孤单的思恋!冯裤子不禁是感慨起来:“表妹,你一定得等着我,我会回来的,你可千万不要嫁给那个畜生啊。”只是表妹何曾与他约定,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