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深从来没想过时间竟然可以过得这么快。

    第二天他们依旧起得很早,劳作到中午阳光最烈的时候,才吃了个早午饭,几个清炒小菜和一大碗清甜的南瓜粥,吃过之后,便聚在一起看电视剧。

    村里的电视能收到信号有限,换来换去就那么几个台,播放的暑期档电视剧都是八百年前的老片子,但村里的孩子好多人却都是第一次看,每个人都看得喜笑颜开,夏深这些城里人也被笑声感染了,一个一个乐得没了边。

    由于天气炎热,中午大部分时间是用来休息的,一边玩游戏,一边闲扯些有的没的,能通过孩子们的话了解到很多与他们相关的事,虽然这样讲有将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嫌疑,但深入了解过他们的生活之后,确实会有一些小庆幸,会有一些感动,也会有一点被激励到。

    “然后经历过短暂的热血澎湃后,又会回到原来的懒惰日常。”

    “……”

    听完了方觉的评论,夏深就觉得十分的无语,他刚想要发表一番激情演讲,想说他这样的安排不会影响到方觉的平均分大业,回去了他们的学习效率肯定直线上升,结果他就这么直接地抛出了现实的答案。

    不过夏深也觉得他说得没错。

    此时其他人在隔壁的房间打牌、玩游戏,方觉则是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直毛笔,沾着水在旧报纸上面练字,仅仅是水痕,干了又可以重复利用,简直省到了极致。

    夏深捧着一本发霉的红楼梦,躺在方觉腿上看。

    就从他们俩跟其他人截然不同的选择,谁是学渣谁是学霸一目了然。

    夏深偶尔会手滑,红楼梦第三次砸脸上的时候,他自己把自己气到了,气冲冲地坐起来。

    “什么时候太阳落山,我要去抓虾!”

    他说完了,方觉没理他,夏深不耐烦的眼神扫过来,这才看见了方觉笔下的字,他对毛笔字没什么审美能力,可是第一眼就被被纸上的‘水痕’惊到了。

    笔画如龙似蛇,有着扑面而来的生动,单纯的一个字而已,却能看到它的形和魂。

    “你就用真正的墨水写吧,给我留点墨宝。”

    方觉没有顺着他的意,道:“资源有限,先这样练着吧,等我回去再给你写。”

    “好吧。”

    夏深看着他,不太情愿地砸了几下嘴,他非常怀疑这货是吃到嘴了,这点小事儿都不满足他,可是视线落在这人身上,就无法移开了。

    方觉写字时坐得无比端正,双脚微微分开,后背挺得笔直,好像每个动作的角度都是卡出来的黄金比例,于是夏深就觉得这样的他怎么看怎么舒服——哪怕他其实根本看不见这人的脸。

    于是夏深妥协了,因为他发现这个人就是有本事让他每天喜欢他多一点。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