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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道理来讲,王恺死了,这属于人命官司,而且还牵扯到胡元帅府,应天府应该很热闹才是。

    结果整个应天府安静的像是一潭死水一样。

    虎二买原材料还没回来,然后朱振无聊了,做火锅鸡吃,做四川火锅吃,做重庆火锅吃,做巫山烤鱼吃,做令狐冲烤鱼吃。

    朱振的脑海里有无数种火锅的吃法,小囡囡享尽了口服,在不出半个月的时间内,吃了起码六七种不同的火锅。

    朱振爱吃辣,他甚至有些无辣不欢。

    但是明朝没有辣椒,朱振能依靠的只有芥末和茱萸。

    这东西确实有辣的感觉,但是跟麦哲伦从美洲带回来的辣椒确实不是一个味道。

    不过,没有辣椒也不能阻挡朱振对美食的喜爱。

    每天饭香,从朱振的工棚飘到吴国公府的农庄,对那些正在训练中的孩子是一种莫大的伤害。

    而这个时候,朱沐时总是会非常惹人厌的出现在这里。

    朱文正最近安静了,每天躲在家里疯狂的练武,苦读兵书,准备灭了伏牛寨的牛群山贼,然后又多了个这么让人厌烦的小子。

    “哎,每天看到朱兄如此的山珍海味,就让小弟不由的想起杜工部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呢。”说着,朱沐时毫无形象的往椅子上一坐,拿起几块鸡肉扔进火锅中吃起来,见朱振桌上摆着酒壶,自顾的饮满了一杯。

    微微的闭着眼睛,吟诵道:“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个季节吃古董羹,有点儿不合时节。”

    朱振面无表情道:“小爷我虽然每天大鱼大肉,但是小爷创造了上百个工作岗位,让上百个失去了主心骨的妇人有了工作,他们每个月可以从我这里领取米面,到月底还有一两银子挣,把我比作那些可恶的贵族,实在是让人心寒。倒是,每日巧取豪夺,来我庄子白吃白喝,不知廉耻到让人厌恶。”

    朱沐时非常喜欢跟朱振聊天,因为此人虽然总是冷言冷语,但是偶尔不经意之言,却总是给人高屋建瓴般的感觉。

    “这些女人手无缚鸡之力,给他们创作工作,还不如雇佣那些身强体壮的男人,那样起码可以挣更多的银子,我听说还在应天府贴了布告,说想请名匠帮修建农庄,专门给这些妇人居住,是疯了么?还是说跟曹操一个性格,喜欢人妻。”

    朱振有些讨厌极了,这个外面一副正派,内心无比肮脏的少年。

    但是这个少年确实帮了自己不小的忙,前些日子还领着一群护院击退了一群意图染指工棚的伏牛山匪盗。

    “我说她们的丈夫,为应天流过血,我们不能让烈士家庭流血又流泪信吗?”朱振懒洋洋的说道。

    朱沐时眼睛一亮,很是佩服的说道:“我信!”

    “放屁!我不信!是因为他们没有男人依靠,对我的依附性更强,我更好控制他们,而且妇人工作心灵手巧,比男人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