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流水集会虽然昨晚结束了,但是整个花朝会可没消去,那溪流会在城中停达一月之久,再慢慢干涸,在此期间有兴趣的都可举办类似的流水聚会。

    玉和不喜凑这种热闹,加上他昨日的放肆之举,世族之中也无人再有邀请他参加文会的。倒是文钟受到的请柬不少,都想结实这个后起之秀。

    “这么好的天气,你也不出去走走?留在这陪着我这个孤家寡人不觉得闷的慌?”

    懒在院子里,玉和连头都不愿梳,一身宽松的绸面里衣,捏着个话本子一页来回翻着读了好几遍。

    自从来过一次后,文钟几乎都快把这当家,天天赖在他这里。

    “小生觉得这里的风景比那些文会要好太多了。”

    不过几日,文钟就把玉和的脾气摸的一清二楚的,很快就取代了李尚成了玉和身边的第一狗腿子。

    李尚被挤走前还发表了高见。

    呸,没一点文人风骨!

    文钟对此表示风骨能让他像现在这样窝在玉和身边给人捏腿吗?

    “听说李尚那小子在文会上大放异彩,你要是去定能夺了他的风头,说不定还能与哪家千金上演一段佳话。”

    庆元的风气十分开放,哪怕贵女千金都可以选择自由恋爱。

    玉和是真的欣赏文钟,看着楼下路过的各色美人,倒也有了要替文钟做媒的心思。

    他自知自己活不了几年,而眼前的少年同他一般年纪,也是才华横溢,心心相惜之下,玉和有种将对方当成了另一个自己的感觉,想看文钟成家立业,做到他无法做到的事。

    “才子佳人也比不过高山流水,知音难觅。”

    不得不说文钟果然是个人精。

    年少成名玉和身边自然不会缺奉承谄媚之人,少的便是能与他推心置腹的知己。

    这番话果然说在了人的心坎上。

    “你以后要是娶不上妻,可别拿我做挡箭牌。”玉和曲腿蹬了他一脚,冷不防自己的脚被人抓住。

    那人手心的炙热顺着脚面一路传上,烧的玉和脸上发烫,他几次用力都没能把脚收回来。

    “小生如今成了众矢之,不如拜了您为师,玉才子护着小生可好?”

    文钟的手在这人滑腻的皮肤上蹭了几把油,语气低沉真有几分受了委屈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