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我懂,但我也不差啊!”张馨月欣喜地抱着芦花亲了口,信誓旦旦道:“芦花,不多说了,只要你帮我把信交到他手里就OK了。”

    芦花说得已是委婉,其实目空一切的是向星辰的家人。

    那两口子,一个是高校教授,一个在外交部工作,文化层次都很高,所以一般家庭的女孩儿根本不在他们的儿媳妇考虑范围内。

    哎,想这么多干什么?

    人家般配不般配,跟她有什么关系?

    咸吃萝卜淡操心。

    不过芦花觉得,父母的意见都在其次,主要是她那好哥们儿不该是张馨月的菜。

    向星辰似乎尚未开窍,不然怎么会连女生送给他的情书看都不看一眼就扔了呢?平时同他聊天,他说学习上的事情,远比谈论女孩子多了百倍。

    话说,她还跟他说过自己心里喜欢的男生是什么样子,向星辰却从来就没说过。

    这么迟钝的男孩儿,跟他谈恋爱有什么意思?

    周末放假,在张馨月反复再三的私信催促后,芦花一上完了培优班的课,立马收拾书包赶往高三(2)班约向星辰一起回家。

    “我租了辆单车,今天想骑回去,我送你啊。”

    向星辰很开心,打趣道:“你今天吃错药啦?平时都是我载你回去,今儿可是杨小姐头一回投桃报李要送我回家呢,还用的自行车这种原始工具,我恨不能讲一句---礼轻情意重。”

    “噗----,您讲,您讲。”

    为了将情书亲自传递到手,并且务必要迫使向星辰打开信封看看内容,芦花觉得自己容易吗?

    她一个女生,居然骑行八公里,送向星辰这厮回家。

    要知道回家路上一段上坡路,两个人加起来起码两百斤肯定有,到了那段路根本就是车骑人,累也累死你。

    四十分钟后,最终还是向星辰骑着车将她送到自家大门口。

    “到家了,说吧,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向星辰扶着车把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向星辰早不是小时候的那个小胖墩儿了,其实他初中的时候也还有点胖的,但是上了高中,整个人就像是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动了手术刀,男大也十八变。

    他变得高大俊朗,阳光帅气。

    他这一坏笑,即使平时玩得跟闺蜜似的芦花,也觉得没法直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