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暗号刻的太显眼了。”李大力皱着眉头,分析着回道,“就像是为了故意让我们发现的一样。”
“会吗?”路霄有些不确定,他刚刚虽然算不上费力,可也是花了一些心思才看到这个标记的。
“现在看上去不明显,是因为被血溅到了,要是没有血迹,这个暗号还是很显眼的,可他刻这个暗号的时候又怎么可能预料到会有血溅到上面呢?”
“可是,这的确是东厂的马牌。”在李大力分析着情况的时候,路霄手下也没停,手中的唐刀在暗号下一通发掘,十分顺利的便挖到了那枚象征着王金宝身份的马牌。
李大力低下头看了看,继而摸了摸下巴,“嗯,这的确是东厂的马牌,应该是他埋起来的。”说到这里,李大力脸上露出一丝玩味,“可刚才我已经搜过他的身了,他的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的利器,没有利器,这暗号他难道是用手指甲刻上去的?他要是真有这份实力,那现在躺在这里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们俩了。”
“狡猾的番子。”路霄哪里还不明白李大力的意思,忍不住低声骂了一句便站起身,开始以刻下了暗号的这棵树为中心,在四周努力的寻找起来。
天上的月光依旧明亮如水,但很可惜,这里的林木比起外面却浓密了许多,虽然有不少树木已经开始落叶,但依旧让路霄寻找起来有些费力。
但好在,王金宝在最后丢出匕首的时候,身体已然是油尽灯枯,哪怕是耗尽了身体最后一丝力气,却也不可能丢出太远,而且没有刀鞘的匕首,在月光的照耀下虽然不至于像在阳光下那般耀眼,却也和很难反射光芒的树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所以,在李大力刚刚挖出一个勉强能容得下王金宝尸身的土坑时,路霄便找到了那柄距刻下暗号的大树足有五丈远的匕首。
“果然,师叔你说的是对的,”路霄举着这柄看上去没什么不同,但自己心中却知道其跟脚的匕首,不由的对李大力十分佩服的说道,“在江湖上,哪怕是个死人都不能完全相信,这匕首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同,但要是落到东厂的番子手里肯定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江湖,哎,”听到路霄佩服的话,李大力却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其实比起江湖,朝堂里才真正是任何一个字都不能相信,江湖上虽然血雨腥风,但为了一句承诺而慨然赴死的汉子却也有许多,倒是这朝堂之上,这些年来,我却从没有看到过一个能够做到信守承诺,始终秉持本心的。倒是那被朝堂百官们骂做阉奴的宫中近侍之中,却出了一个忠肝义胆,慨然赴死的壮士。”似是被路霄一句话勾起了压在心底多年的陈年往事,李大力忍不住心生感慨。
“近侍?师叔如何知道宫中之事?”难得听到李大力回忆起过去的路霄忍不住眼睛一亮,就想开口追问一下李大力的过去。师叔叫了近一天了,他却连李大力的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眼下就是最好的时机,他如何不想抓住。
“好了,这些事情你知道的越多越是危险,还是不要再打听了。”但李大力马上便回过了神,脸色一变,对路霄摇了摇头,“现在抓紧时间帮我把尸体埋了吧。我们出来了这么久,得尽早回去,免得到时候露了什么破绽,引来其他人的注意甚至是怀疑。”
“小气。”见李大力三缄其口的模样,路霄忍不住小声的嘟囔了一句,但一想到自己今天命人送回京城的家信,脸上又露出一丝期待,不着痕迹的瞥了李大力一眼后,心中颇有些得意的想着:哼,你不告诉我,难道我还不会自己打听吗?等到收到我爹的回信,知道了你的老底之后,看你还能在我面前装多久。
“小子,不要想了,”但路霄自以为隐秘的眼神和心中的想法却瞒不过李大力,“就算是你爹也不会告诉你我的身份的。”
但李大力的话,路霄显然是不会信的,他没有再开口,只是配合着李大力将王金宝的尸体掩埋,用刀将王金宝刻在树上的暗号削下,又用泥土涂抹一番,毁灭掉一切证据后,和李大力向着窑镇赶去。
二人行的匆忙,显然是担心离开的久了,或许会被人发现什么踪迹,露了行踪,却没有想过,那被他们埋在土中的王金宝所做的并不仅仅只有两手准备,而是狡兔三窟,真正的后手就在不远处的树下,路霄更是在寻找那柄匕首的时候两次经过那棵树下,但很可惜的是,当时心中只有那柄匕首的他,根本没有注意到那大部分被掩埋在土下的暗号。
而自诩江湖经验丰富的李大力也忘记了路霄并不是他,会对一些微小的改变和不同有着敏锐的嗅觉,忘了在走之前自己再细细的检查一遍。
也许是因为他担心客栈之中那个一直以来表现奇怪的白十二吧,又或许是因为留在这里会让他的内心忍不住生出一股愧疚感吧。
无论是何种原因,王金宝花费了最后的心思和力气留下的后手依旧埋藏在那里,但它真的会奏效吗?东厂真的会注意到他这个得罪了上官,被发配到这里等死的小人物之死吗?进而花费大力气追踪他留下的这个后手吗?
一切都是未知数,但未知却又代表着无限的可能,不是吗。
天明,除了路霄与李大力这两个当事人和白十二这个在一旁旁观了一切的旁观者,没有人知道东升客栈之中那个看上去十分木讷,而且不善言辞的伙计王金宝去了哪里。
而且,除了深感无奈,有些头疼的掌柜孙吉,也没有人在乎王金宝去了哪里。
“会吗?”路霄有些不确定,他刚刚虽然算不上费力,可也是花了一些心思才看到这个标记的。
“现在看上去不明显,是因为被血溅到了,要是没有血迹,这个暗号还是很显眼的,可他刻这个暗号的时候又怎么可能预料到会有血溅到上面呢?”
“可是,这的确是东厂的马牌。”在李大力分析着情况的时候,路霄手下也没停,手中的唐刀在暗号下一通发掘,十分顺利的便挖到了那枚象征着王金宝身份的马牌。
李大力低下头看了看,继而摸了摸下巴,“嗯,这的确是东厂的马牌,应该是他埋起来的。”说到这里,李大力脸上露出一丝玩味,“可刚才我已经搜过他的身了,他的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的利器,没有利器,这暗号他难道是用手指甲刻上去的?他要是真有这份实力,那现在躺在这里的就不是他,而是我们俩了。”
“狡猾的番子。”路霄哪里还不明白李大力的意思,忍不住低声骂了一句便站起身,开始以刻下了暗号的这棵树为中心,在四周努力的寻找起来。
天上的月光依旧明亮如水,但很可惜,这里的林木比起外面却浓密了许多,虽然有不少树木已经开始落叶,但依旧让路霄寻找起来有些费力。
但好在,王金宝在最后丢出匕首的时候,身体已然是油尽灯枯,哪怕是耗尽了身体最后一丝力气,却也不可能丢出太远,而且没有刀鞘的匕首,在月光的照耀下虽然不至于像在阳光下那般耀眼,却也和很难反射光芒的树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所以,在李大力刚刚挖出一个勉强能容得下王金宝尸身的土坑时,路霄便找到了那柄距刻下暗号的大树足有五丈远的匕首。
“果然,师叔你说的是对的,”路霄举着这柄看上去没什么不同,但自己心中却知道其跟脚的匕首,不由的对李大力十分佩服的说道,“在江湖上,哪怕是个死人都不能完全相信,这匕首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同,但要是落到东厂的番子手里肯定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江湖,哎,”听到路霄佩服的话,李大力却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其实比起江湖,朝堂里才真正是任何一个字都不能相信,江湖上虽然血雨腥风,但为了一句承诺而慨然赴死的汉子却也有许多,倒是这朝堂之上,这些年来,我却从没有看到过一个能够做到信守承诺,始终秉持本心的。倒是那被朝堂百官们骂做阉奴的宫中近侍之中,却出了一个忠肝义胆,慨然赴死的壮士。”似是被路霄一句话勾起了压在心底多年的陈年往事,李大力忍不住心生感慨。
“近侍?师叔如何知道宫中之事?”难得听到李大力回忆起过去的路霄忍不住眼睛一亮,就想开口追问一下李大力的过去。师叔叫了近一天了,他却连李大力的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眼下就是最好的时机,他如何不想抓住。
“好了,这些事情你知道的越多越是危险,还是不要再打听了。”但李大力马上便回过了神,脸色一变,对路霄摇了摇头,“现在抓紧时间帮我把尸体埋了吧。我们出来了这么久,得尽早回去,免得到时候露了什么破绽,引来其他人的注意甚至是怀疑。”
“小气。”见李大力三缄其口的模样,路霄忍不住小声的嘟囔了一句,但一想到自己今天命人送回京城的家信,脸上又露出一丝期待,不着痕迹的瞥了李大力一眼后,心中颇有些得意的想着:哼,你不告诉我,难道我还不会自己打听吗?等到收到我爹的回信,知道了你的老底之后,看你还能在我面前装多久。
“小子,不要想了,”但路霄自以为隐秘的眼神和心中的想法却瞒不过李大力,“就算是你爹也不会告诉你我的身份的。”
但李大力的话,路霄显然是不会信的,他没有再开口,只是配合着李大力将王金宝的尸体掩埋,用刀将王金宝刻在树上的暗号削下,又用泥土涂抹一番,毁灭掉一切证据后,和李大力向着窑镇赶去。
二人行的匆忙,显然是担心离开的久了,或许会被人发现什么踪迹,露了行踪,却没有想过,那被他们埋在土中的王金宝所做的并不仅仅只有两手准备,而是狡兔三窟,真正的后手就在不远处的树下,路霄更是在寻找那柄匕首的时候两次经过那棵树下,但很可惜的是,当时心中只有那柄匕首的他,根本没有注意到那大部分被掩埋在土下的暗号。
而自诩江湖经验丰富的李大力也忘记了路霄并不是他,会对一些微小的改变和不同有着敏锐的嗅觉,忘了在走之前自己再细细的检查一遍。
也许是因为他担心客栈之中那个一直以来表现奇怪的白十二吧,又或许是因为留在这里会让他的内心忍不住生出一股愧疚感吧。
无论是何种原因,王金宝花费了最后的心思和力气留下的后手依旧埋藏在那里,但它真的会奏效吗?东厂真的会注意到他这个得罪了上官,被发配到这里等死的小人物之死吗?进而花费大力气追踪他留下的这个后手吗?
一切都是未知数,但未知却又代表着无限的可能,不是吗。
天明,除了路霄与李大力这两个当事人和白十二这个在一旁旁观了一切的旁观者,没有人知道东升客栈之中那个看上去十分木讷,而且不善言辞的伙计王金宝去了哪里。
而且,除了深感无奈,有些头疼的掌柜孙吉,也没有人在乎王金宝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