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脖颈处,挂着一串项链,足足拇指粗细,是黄色的。

    寻常人辨别黄金,除了观察颜色,恐怕再无别的方式。

    王徒也是如此,他的出身造就了他与这些华而不实的奢侈品无缘。

    虽爱,却不敢靠近。

    而且小时候看多了电视剧,还经常心生遐想……

    自己什么时候能捡到一块金子,就拿去卖钱,给自己买好吃的,给家里建大房子。

    成年后,挣钱那么难,就把不贴合实际的想法纷纷抛之脑后了。

    不曾料到,在末世来临时,还是得想法设法拥有它。

    金子呀,在以前代表着荣华富贵;至于现在,它同样是让人眼馋的金点券。

    王徒眼神发亮,一个大跨步冲上前去,就要去摘那丧尸脖间醒目的金项链。

    它还不肯,试图进行反抗,被见钱眼开的王徒翻手刺死。

    取下来,先掂一掂,好家伙……最起码六两起步。

    转念一想,不会是假的吧?

    琢磨着,觉得应该不可能,现代人哪有那么肤浅。

    再者说,哪怕是铁的……也能拿给“基地”兑换成点券。

    装进裤兜里,再把它的耳环、戒指脱下来,一一收好。

    紧接着,把目光投向另一个。

    “喔,这位生前也是体面人,那么大一块金表!”

    王徒眉眼间带着喜色,兴冲冲跑过去。

    直刺、拔出,黑血迸溅,无力而瘦弱的身体倒下。

    骑上前去,上下其手,摘个干干净净。

    不一会的功夫,王徒已面基了二十几个丧尸,并在最起码十个丧尸身上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