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胡涂愣怔了片刻,是呀,连父亲才知道她不是他的孩子,小叔几年前才回来,自然对她的身世,是不会知道了。

    所以,他对她好,从来都是亲人间的关心。

    想到这,她内心一下子空落落的,随即又觉得自己真是神经病,不是亲人,还能是什么?

    她抬头,从对面的换衣镜里打量着自己,一身休闲黑色套装,随意扎起的马尾,算不得精致的五官,只能说,不难看,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小叔……

    小叔……小叔,而已!

    胡涂,你到底在乱想什么?

    “叮叮……”手机铃声,将胡涂的思绪瞬间打乱,她转头看了看鞋柜上的手机,那是刚刚进门时,宁谦放那的,上面显示着,carrie来电。

    胡涂英语不算好,可这个单词,她还是知道的,这是一个女人。

    低头,看了看脚上的拖鞋,她抿了抿唇,脱下,换了另一双。

    这才叫道:“小叔,你手机响了!”

    宁谦从书房走出来,接过她递过去的手机,胡涂清楚的看到,他在看到手机来电时,嘴角上扬起了一个弧度,好看之极。

    蓦地,心又露跳了一拍。

    “&*&&%……”电话接通,一串她听不懂的英文,又飙了出来。

    胡涂看着他走向书房的背影,一股子强烈的挫败感,漫延至她的四肢百骸。

    自己估计真是如宁殇说的,到了思春的年龄吧,才会看到自家小叔,居然会心动。

    她用力吸了口气,烦燥的摇了摇头。

    进了客房,收拾着带过来的东西,其实并没什么可收拾的,她只是有些拘束,不知道能干吗?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她听开门声,接着,脚叔声越来越近。

    “收拾下,我带你出去吃饭。”

    胡涂看了看腕上的手表,才发现都快被18点了,她点头,“好。”

    上了个洗手间,将有些松散的头发,重新扎了下,出来这厅时,发现宁谦也换了衣服,带帽休闲外套,黑色休闲裤,一下子减龄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