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耀说:“当年霍庆云准备跑路,是顾桑帮我拦下了他,这件事算下来是我欠他的人情,三年前没还,三年后请他吃三天都行。按理说,他对你也有恩。你还跟他争什么?你们俩对我来说关系完全不一样。”

    商郑承将鱼倒进水池里,边放水冲洗边把沈耀拉到一边角落,抱胸说:“再大的人情也不至于请到家里来吃饭啊。”

    沈耀默默无语,“我们是在超市外遇见的,我只是随口说了一句,并没有发出邀请。”他从袋子里掏出一个西红柿用力丢进商郑承怀里,“做你的菜,吃完就滚。”

    商郑承把他拽回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才回身收拾。

    被亲的沈耀全身上下都不舒服,但不是排斥和恶心,就是非常奇怪。他沉思着走出厨房,到沙发陪顾桑聊天,顺便打开电视,放着最近的热播剧《相见欢》,主演是他当年挑的一名实力颇足的演员。

    “这部剧最近可热了,十个人里就有九个人在看,还有一个在观望,一经播出,荣登各大榜首,不得不说,商老板的眼光很毒辣。”顾桑点评道。

    这一点沈耀不会否认,“商老板生于经商之家,家中几位长辈经商能力也非常强悍,他自然不会一般。”

    顾桑笑了笑,“确实不一般。人直接到你家给你做饭来了。”

    沈耀略略感到尴尬,顾桑知道他有新男朋友,现在他的前任在他厨房给他下厨,不用别人想他自己都觉得愧疚和尴尬。可是这商郑承要如何处理他才能死心?

    直接告诉他吗?

    他看了一眼顾桑,今晚的情形好像不太适合直接告诉商郑承,不过晓薏仁要回来,届时两人会遇到,他再做解释也行。

    “买卖不成仁义在嘛,虽然无缘到最后,好歹曾经相爱过,做朋友也挺好的。况且商老板这么优秀的人,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好。今日用不着,说不定明天就需得着了。”

    顾桑扫视沈耀一眼,相信见过三年前的沈耀的人,现在看沈耀,都会怀念从前的他,如同春风和煦,脸上哪有现在这般的世故、成熟、稳重与不适合他的狡黠,活生生一个生意场上的老狐狸样,令人不太适应,“沈总说的在理。”

    沈耀也不会在别人面前拂商郑承的面子,笑说:“当初我们和平分的手,不存在任何争论,所以现在就没必要闹的不愉快。商老板这人,对爱人非常好,无可挑剔,非常适合共度余生。”

    顾桑有点意外,“商老板在外,谁都夸他对爱人好,不少人都想试一下,可惜没那个运气。我没想到,沈总对商老板的评价也这么高。”

    沈耀笑说:“东西到底好不好,用过才知道。”

    两人关于商郑承的话题谈了一会儿就没有再谈,沈耀回卧室换了一身米色家居服出来,直奔厨房。刚拉开门,菜香味就钻进了他鼻子里,他将门关上,走近看了一眼餐盘里的鱼香肉丝,夸赞道:“商老板考虑开饭馆吗?”

    商郑承边拍大蒜往锅里丢,边说:“行啊!我看饭馆名叫沈氏饭庄。你觉得咋样?”趁着空隙,他取了一双筷子夹起一筷子肉丝喂给沈耀。

    沈耀懒得问他为啥他的饭馆要叫沈氏,问的话肯定问出他不想听的,便打算帮忙打下手,突然一筷子肉丝到了眼前,下意识张口吃了。鱼香味非常足,甜度也很好。

    商郑承期待的望着他。

    “不错。”沈耀给他束起大拇指。

    商郑承眉头一挑,眼里尽是笑意,将筷子上浓稠的汁水舔舐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