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娲族到章尾山,御剑飞行的话一日便可到达,但他俩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步行,就仿佛回到了在人间历劫的时候,平凡平淡且美好。

    那时候洛临渊要以凡人之躯历劫,雾泠也跟着他转世投胎为凡人,他们以“君臣、同类”的身份相处十几载,一起在人间建功立业,如今想来,依旧刻骨铭心,难以忘怀。

    以他们的身份在妖界行事虽多有不便,但也有放松的一面,没人在乎他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一切的善恶喜憎都显而易见,虽不是凡间,却似是凡间。

    去往章尾山的路上,有一个地方叫白云镇,是一个三不管地带,不隶属于任何一个部族的领地,鱼龙混杂。

    来之前汀兰跟他们提过,说这个地方能绕道就尽量绕着走,绕不开也不要在白云镇过久停留,乱的很。

    但按时间来算,无论九公子是否有请教到换妖丹的办法,现在都该往回走与他们会合了。白云镇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可供歇脚的地方,九公子极大概率会途经此地。

    而且鱼龙混杂的地方有个显而易见的好处,那就是消息灵通,这里聚集了来自四面八方、游走各界的妖怪,说不定能打听到关于罗霄鼎的下落。

    洛临渊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在白云镇停留两日,让回生铃跟着夫褚按原计划去章尾山,如果路上碰到了九公子,就直接带他来白云镇汇合。

    另一方面,雾泠有点受凉了。

    他跟洛临渊在树林里欢好之后,找了条清澈的小溪清洗身体,两人坦诚相对,一二来去又有些蠢蠢欲动,被洛临渊压在溪水边又要了一次。

    对于某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持久力,雾泠早有体会,做完之后他腿都是抖的,被洛临渊半抱着清洗干净身体。

    他在溪水里泡了太久,几个时辰后就有点不适,而洛临渊修剑道之余辅修过冰系法术,完全没受影响。

    洛临渊想让他在此地歇息一下。

    客栈是只兔子精开的,头顶一对招财兔耳朵,店里端茶倒水的小厮们都是她的子子孙孙,且不论男女,容貌都非常相似,难以辨别区分。

    雾泠泡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拉着洛临渊一起出门,打算给两人都添置几件衣裳。

    最近纵欲过度,衣服换的十分勤,有时候直接穿洛临渊的衣服,但对方身材与他有差异,颜色款式更是没得挑,说实话,雾泠并不怎么喜欢他的衣服,那些只有洛临渊穿着才抬人。

    白云镇虽只是个镇,但实际大小远远不止,各种妖魔鬼怪穿行其间,而且丝毫不吝啬于将自己的“与众不同”凸显出来,有的直接就是以真身的形态出没。

    有狼耳的少年,有三尾狐狸,口吐人言的棕熊,食肉的大王花老板娘,扭着水蛇腰的小倌儿,嗓门尖细的秃鹰……

    如果说冥界的罗刹鬼市是魑魅魍魉横行,那么这白云镇就是群魔乱舞蹦迪。

    为了不显得特殊,入乡随俗,雾泠给自己变了一条毛茸茸的猞猁尾巴,还有一对支棱着的耳朵。

    临到洛临渊的时候,却犯了难。

    “给你变点什么好呢?”雾泠摸着下巴思索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