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栗言罢,酒糟鼻缓缓摇头,“不见得,根据你们所讲说的那些事情来看,此人生性奸猾,多有诡诈,他便是就在近处,见到雾山蒙生变故,怕是也不会立刻前往援救。”

    “高洞主言之有理,”吊丧眼阴笑接话,“他会疑心这是我们引蛇出洞的之举,如果他当真不曾走远,此时应该就在附近观望。”

    “他若不自投罗网,那可如何是好?”王栗面有忧色。

    “只要他当真藏在附近,我们总有办法逼他出来,”酒糟鼻歪头看向王栗,“你确定他就藏在这附近?”

    王栗点头过后伸手西指,“有人在西面林中发现了被砍伐的树桩,还自溪边找到了埋在沙土下的野鸡羽毛,发现树桩和羽毛的区域位于牛族区域,熊族人不会往那里去,而牛族最近的一处村庄也在百里之外,牛族的族人也不会往那里去。”

    听得王栗言语,酒糟鼻和吊丧眼缓缓点头。

    王栗又说道,“与鸡毛一起被发现的还有野鸡的内脏,那些肠肚并没有腐烂,由此推断埋藏时间不会超过三天。”

    “他带出来的那个女仆跟他可有苟且之事?”吊丧眼问道。

    “那倒没有,”酒糟鼻摇了摇头,“那女仆不过十四岁,长的甚是黑丑,那小子之所以对她甚是眷顾,乃是因为初到大丘时熊族人对他不甚友善,行动不便之际是那女仆施以援手,帮他背柴葺屋,雪中送炭,二人由此结下了情谊。”

    吊丧眼抬手捻动着颌下胡须,“他与那女仆既无苟且之事,怕是不会舍身相救。”

    酒糟鼻摆了摆手,“郑兄有所不知,早些时候姜百里为了抢夺牛龙锏曾率人夜袭大丘,女仆的奶奶丧生大火,自那之后那小子便对她关怀备至,不但提携她成为勇士,还指派专人教她认字,不久之前离开大丘往这边来,也只带了她同行,足见二人之间情谊匪浅。”

    “那便好了,”吊丧眼点头说道,“倘若他迟迟不肯出现,便抓了那女仆施以酷刑,逼她发出惨叫,看他还能不能藏的住。”

    酒糟鼻摆了摆手,“这是后话,万一此时那小子藏在洞中,不曾发现雾山起火,便不会往近处来,就算那女仆叫的再大声,他自远处也听不到。在用刑之前,我们要放那女仆骑马离去,追着她自林中四面奔逃,自各处留下蹄印,那小子如果发现蹄印,定会循之寻找。”

    “他如何知道那蹄印……”

    酒糟鼻抬手打断了吊丧眼的话,“二人带来的那匹马与寻常马匹不同,是个蠢钝之物,不会奋蹄奔跑,只会碎步疾行,留下的蹄印自然与其他马匹不同。那小子此前曾经牵马往南疆去,自认识得那马匹的蹄印。”

    “高洞主,郑寨主,二位自此处坐镇静候,我去那村寨与小的们面授机宜。”王栗说道。

    酒糟鼻说道,“你在南疆曾与他打过照面儿,他认得你,见你出现,必不现身,你留在此处俯览观察,我和郑兄往村寨去。”

    王栗点头同意。

    酒糟鼻转身欲行,突然想起一事,回头冲王栗说道,“若他现身,立刻击杀,万不能让他跑掉。”

    “晓得。”王栗正色点头。

    酒糟鼻和吊丧眼对视了一眼,施出身法,借着树木的遮掩,自树下往东去了。

    偷听三人时,吴中元一直提心吊胆,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唯恐呼吸声粗重会被对方察觉,待酒糟鼻和吊丧眼离开之后方才略有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