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简恒这一拨人过来,老沃什他们放慢了脚步,并且也向简恒这边靠了过来。

    随着越走越近,老沃什这帮子人带的那匹空马背上背的东西,也渐渐清晰了起来,不是别的,一只硕大的灰狼。

    原本北美灰狼就是现存世上最大的犬科动物,就目前这一只公狼看,怎么说也有一个成年男人的重量,在一百六十斤左右,如果是活着肩高最少要在七十五到八十公分,北美灰狼群其实就是北美的森林霸主,一般来说和棕熊啊,灰熊什么的都是同一个层次的。

    “好大的灰狼!”

    隔着牧场的围栏,简恒冲着三四米开外的老沃什说道。

    老沃什伸手拍了一下马背上的狼腚:“没有这么大的个头,也不会吃了我几匹马!”

    “损失的是野马群?”简恒问道。

    这边的牧场主们如果自然牧场的马太多了,又卖不出去,养又养不起。或者是到了干旱的时节,牧场的水草紧张,为了保住牛的草料,就会把多余的马放回到属于国家的或者州属有的草原上,这样它们就成了野马。

    当然了,这些说是野马,其实也是有主的,因为马屁股上都各家有烙印呢。其实这些人说白了就是占政府的便宜,薅美国政府的羊毛。如果你要是把这么样的一匹马牵回来,还说不明不了来历,那么你就麻烦了,所以即便是成了野马,也不是随便可以往家里拉的,况且这帮子老牧场主也不傻,每年春天等小马驹出生的时候,都会去给自家马群新生的小马驹儿打印记。

    “嗯,损失了三匹,我这还算是少的,那边的老温斯家里损失了八匹,还都是刚要成年的马……”老沃什和简恒就这么开始谈了起来。

    交谈的过程中,简恒看到了老头马后面束的睡袋,明白了,这帮人为了捉狼肯定在野外过了夜,像抓这种大狼,没两三个晚上的蹲守那是几乎不可能抓到的。

    仅仅蹲守两个字,可不能道出其中的辛苦。不说别人,现在老沃什的身上还一股子怪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