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奇在美国呆了106天,就他所处的环境而言,美国是个民主、宽容、和谐、安全的国家。

    并没有遭遇过枪击案,连枪声都从未曾听过。

    世界人民大团结,非白色人种拥有和白人平等的地位。

    这里没有drug,人们热爱跑步、锻炼和各种健身运动。

    这里不用担心失业,人人都过的忙碌而充实。

    这里言论自由,你受到尊重是因为你具有非凡的智慧和良好的修养。

    美利坚合众国,aerican-drea,你因上帝的力量而繁荣。

    一直到到第106天,沈奇都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在这106天之内,他从未迈出过普林斯顿校门一步。

    然而在第107天,沈奇改变了这一想法,他被抢了,在纽约。

    这起持枪抢劫案发生在晚上,手持格洛克的白人青年枯瘦的像具僵尸,他不住的吸鼻涕。

    “我需要点钱,我不想杀人。”白人青年只说了这么一句话,眼神凶狠,漠视生命。

    然后沈奇将钱包里的三百美元现金全给了他。

    沈奇认怂了,没有进行任何反抗,据他观察,一旦作出反抗动作或看似反抗的动作,这个抢劫犯会毫不犹疑的开枪。

    “纽约,全美最繁华的城市,白天是天堂,夜晚如地狱。”沈奇在酒店内的餐厅狂灌香槟,压压惊。

    “早就跟你说了,晚上不要离开酒店。”玛丽有些埋怨的说到,“我把你活着带来纽约,如果带一具尸体返回普林斯顿,穆勒教授会杀了我的。”

    纽约距普林斯顿市不远,沈奇和玛丽于今天傍晚抵达纽约,他俩明天早上将参加一个数学研讨会,在哥伦比亚大学。

    入住酒店后,沈奇下楼取点现金,然后就被抢了,在酒店旁边的富国银行外。

    实际上这是沈奇第二次来纽约,第一次是8月15日,他从中国飞来纽约后不作停留,直接去了普林斯顿。

    沈奇终于迈出了普林斯顿校门,这是他第一次离开普大,陪同人员是玛丽。

    本想见见美国的大好河山吧,见个毛线,出门就被抢!

    沈奇郁闷死了,美国估计也就普林斯顿这种小城市的治安稍微好点,外面的大城市太乱了,社会啊社会,美国社会惹不起。

    “嘿,别喝了,嘿!”玛丽阻止沈奇继续饮酒,她一把夺过沈奇的酒杯:“明天开完会你想怎么喝都行,但今晚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