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里还有几只猪要宰,王屠夫在罗家小馆坐了没一会儿要告辞:“那罗叔,我先走了。”

    听到这话,罗白放下手中的猪蹄,连忙出来送送:“嗯,王哥慢点儿啊。”

    伴随着王屠夫表面洗的很干净的,但还是有残留着一股猪味的货车离开,闻着这个味道,罗白突然之间想到了一个问题,一个逻辑思维题:

    王屠夫称呼罗利民为叔。

    自己把王屠夫叫成哥。

    已知条件王屠夫和罗建军同志是一辈的,

    最终得出结论,自己应该称呼罗建军同志大哥。

    同理得出,自己的妈妈也就是自己的大嫂。

    推论完成。

    虽然已经得出了结论,不过罗白却不太敢付之于行动。

    不是因为怕罗建军同志腰里缠着的七匹狼,以及腰带划破空气发出的呼啸声。

    只是单纯的觉得这样的称呼对自己的父母不尊重而已。

    对,没错,就是这样。

    晚饭时间,来店里吃饭的人不是太多了,因为在这个季节,相比起夏天夜晚的闷热,天现在的夜晚可谓是凉爽不已,更多的人考虑得是和朋友出去撸个串,喝个啤酒什么的。

    而不是来这里吃碗面,吃碗卤肉饭。

    毕竟啤酒烧烤才是人生目标。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罗白看了看饭桌上正在大快朵颐的四人众。

    吃干抹净之后,蹭饭四人组自然是不可能让罗白两人去刷碗,咋咋呼呼的收拾好碗筷去厨房洗碗去了。

    刚刚进入厨房没多久,钟文德同志的身体就从厨房里弹了出来:“干爹,这是谁买来的猪蹄啊?”

    罗利民老爷子悠悠然喝了口茶水:“别人送的。”

    “嘿嘿,”钟文德脸上露着谄媚的笑容凑了过来:“我看这猪蹄珠圆玉润的,个个上面的胶原蛋白是异常丰富…”

    罗白在一旁听着撇了撇嘴,说了这么多,还不是想让罗利民老同志下厨把这十几个猪蹄给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