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英真的好开心,如一只蝴蝶,穿梭在闹市之中。随手拿起女式的事物。“老爷,这个好看吗?”

    “这个呢?”

    宪英便感到,跟着皇上出宫的日子,才是这辈子最快乐的。回到皇宫。看到皇上与众位爱妃一起的时候,她就十分憋闷。

    宪英就是一只快乐的小白兔,一路蹦蹦跳跳。而秦峰就是一只大黑狼。摇着粗尾巴,左右观看。他也是好不容易出宫一次。心说:“今天一天,一定要好好玩玩。去茶馆听听书。戏院看看戏,饭店搓一顿,开房洗个澡……。”

    他到是全部算计好了,其实,在宫里,也能有这些。只不过,人们面对弘武大帝,总是拿捏着。按照秦峰的话说,“不接地气,太程式化了。”

    “老爷,你看这个金钗好看吗?”辛宪英来到一个摊位,看中了一支金钗。

    其实呢,在秦峰看来,宫里比这好的多了去了。但是,女人就是这个样子的,购物狂,也不管回去用不用,看中了就要买。秦峰眼珠一撇,就看到了摊位上很吸引眼球的丝袜高跟,心说还不如买这个。

    说到这些,秦峰这才发现,满大街也没看到有穿出来的。显然,千年的束缚没有放开。然而,回家穿给自己男人看,也是一件极好的事情了。

    秦峰那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财大气粗的人,别说是镀金的了,纯金的那也是说买就买。“买了!”秦峰一发话,老板乐开了花。

    然而秦峰一摸腰的时候,化妆的黑脸就更黑了,“吾靠,坏了,没带钱!不对啊,这套衣服里,爷分明是放了钱了,难道记错了?”

    老板一看,顿时不悦,心说:“没钱充什么大头蛆啊,看这侍女这么漂亮,指不定拐谁家的。”

    宪英笑了笑,立刻摸出了自己的钱,递给了老板。

    老板一见那“秦爷爷”,那叫一个亲切,一阵点头哈腰找钱。

    宪英走回去的时候,已经将金钗插在了发髻上,一旁蓝丝带飘动,相得益彰,一笑道:“老爷,好看吗?”

    一笑倾城,再笑倾国,秦峰“傻乎乎”道:“好看。”

    “是老爷买给我的哦。”宪英特别说道。

    “是是。”秦峰一阵点头,“回去就补给你,这算爷的。”

    宪英挽着秦峰手臂远去的时候,老板唏嘘不已,“这位爷,一看就是真豪门,出门自己都不带钱的那种。只有这样的爷,才会有如此娇美的贴身侍女。府中不好贴身,这一定是专门出府,来贴身的。”

    老板唏嘘一阵,心说今天赚了“秦爷爷”,他便将宪英给的“秦爷爷”摆放面前,一阵鞠躬,“弘武大帝保佑俺买卖兴隆……。”这边收起“秦爷爷”后,也就叫卖起来,“走一走瞧一瞧了啊,新出的蜀绣丝袜新款式了啊,回去穿上好贴身了啊!”

    繁华的街道,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面露富贵安康之貌。其中有金发碧眼,有黑头黑面,不是外国人,乃大秦国人也。人多、摊位多,看得人眼花,大秦繁华盛世,可见一斑。

    秦峰最愿意看到的就是这些,这边茶楼里面听听书,那边茶楼里面听听曲。迷失在自己一手开创的盛世之中,对于一位帝王来说,真是最大的幸福了。

    然而,他却是被二个年轻人盯上了。其中一人瘦猴,道:“看此人出手阔卓,一看就是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