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唤做的饭菜孤零零地在桌上等到深夜,也无人问津。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枕在熟睡的高唤的手臂上。是呢,谁能受得住半瓶威士忌的力量?冰桶里的冰已经全部融化,恍恍惚惚地映着窗外溜进来的月光。我站起身走到阳台上,为自己点燃一支雪茄。

    比自己的遭遇更让我无法消化的,是高唤和leslie上chuang的事实。原来一个成年人也可以做某件事,不为别的目的,只为让自己开心。作为彼此最好的朋友,我无法站在道德高点去评价高唤的所作所为,而且我也意识到,这件事将变成我情感世界认知的一个的分水岭。我只能说,高唤做的不一定对,但她从始至终都忠于了自己的感觉。虽然在外人看来,她的行为并没有忠于感情,但这又有什么问题呢?感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你忠于感情的时候,对方却未必忠于,所以只要对自己负责就好。更何况抖森甚至不清楚高唤对他怀抱着怎样的意图和,高唤又何必从此刻守节?

    我突然低头轻笑了一声,五月啊五月,一直糊里糊涂的只有你自己。不清楚常雨林的为人,也不愿意从朦朦胧胧的感情中清醒,所有的一切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甚至连报仇的本事都没有,你到底在做什么?

    雪茄的好处在于一支抽完,你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再想下一根,所以非常“节约时间”。可是今天,我就是觉得一支不够,好像总差点什么。燃起第二支以后,我找到手机,给范霜霜发了条信息“哪天见个面?”发完以后我看了眼时间,已经凌晨3点多了。可没想到,几分钟后她居然回复我,“没问题,今天早晨8点,来我家!”

    我躺在沙发上,用耳机听了一晚上黄宗泽和胡杏儿的《感激遇到你》,以前我最喜欢蔡天后的《倒带》,可不知道为什么,我从里面出来以后却越来越受不了太悲伤的歌,就好像有些事,选择面对的话需要勇气,选择遗忘也同样需要勇气。

    第二天一早我给高唤留了张纸条,告诉她我去找范霜霜了。

    “你到的很早啊。”范霜霜为我开门以后,我立刻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

    “请我吃炒肝?”

    她点点头,“自打上学的时候你带我去南城连着吃了两星期的炒下水,我就爱上这个味了!”

    我笑了,“和你说了多少次,这不是炒下水,是炒肝!”

    似乎在一瞬间我们就回到了多年前,那个一边嚷嚷着减肥,一边起早贪黑到处吃的年代。

    我坐下来毫不客气地为自己盛了一大碗,“还有油饼啊!赞!”

    “嗯,一大早去买的,赶紧吃!”范霜霜也坐了下来。

    油饼和炒肝必须得就着吃,同时塞进嘴里才会得到又香又腻的满足,或者用油饼沾着炒肝吃也不错,但传统的人更喜欢用包子就炒肝。

    吃饱喝足,我看着范霜霜开始贤惠地收拾碗筷,“怎么开始的?”

    她连磕巴都没打,“从你正式搬进他的别墅开始。”

    我失笑,“那不就是我刚从里面出来的时候,你倒下得去手。”

    “有什么下不去手的?你只在里面待了不到一年,出来就能得到这么好的男人。”范霜霜从厨房出来,很坦然地和我面对面坐下。

    无论提前为自己做的心里准备有多充分,此时也免不了心惊,“霜霜,我觉得你比女王大人更可怕。”

    “anna?anna不过是个可怜虫,被你抢了男人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而且,比她可怕的难道不是你么?”

    我想了想,“也对,我确实不算上什么好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