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煜礼貌性地对南嘉颔首,当做打招呼,然后径直坐到了乐知时的对面,语气没有感情,像个外表出众的家政服务机器人。

    “鸭血粉丝汤今天没有,只有米线。”

    “米线也可以。”乐知时非常开心地把碗接过来,想到南嘉刚刚说的话,问宋煜,“你参加过学校的艺术节吗?”

    “嗯。”宋煜点了下头,十分随意地分着餐具,“辩论队待过一阵子。”

    南嘉也笑着说,“我和你哥在半决赛还遇到过。他真是那年新生赛的黑马,本来大家都以为这个一句话都不说的人应该完全不善言辞,没想到居然是隐藏的黄金四辩。”

    “他不是不善言辞,只是不喜欢说话。”乐知时第一时间是为宋煜辩解,不过想象一下宋煜穿着西装坐在辩论赛的长桌上,他就心生向往。

    乐知时拿脚碰了碰宋煜的脚尖,“那你今年参加吗?”

    宋煜摇头,“没时间。我去年就没参加。”

    南嘉也耸耸肩,“我之前跟他们院的教练聊天,他还很替宋煜惋惜呢,觉得他是个很强的种子选手,要知道二辩三辩的攻辩短打其实是可以很好地训练出来的,不缺好的二三辩,但是优秀的四辩就很难得了。”

    乐知时高中的时候也参加过辩论赛,他对此也很认同,“对,尤其是在旗鼓相当的比赛里,大家都打得上下难分,辩位越靠后压力越大,胜利的赌注有时候就压在四辩身上了。”

    宋煜不以为意,“没这么夸张,二三辩永远是主力。”

    “反正就很可惜啦。”南嘉笑着对乐知时说,“不过我感觉你哥除了自己的专业,做其他什么事都是玩玩,应该就是多点经历吧。你也可以像他一样,多尝试一下,大学嘛,要抓紧一切可以丰富自己的机会。”

    没有聊太多,南嘉很快吃完饭,收拾了餐盘,和他们告别后离开。她总是很忙,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但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

    没有了人聊天,乐知时便一边安静吃饭,一边思考,过了一会儿又抬起头,“宋煜。”

    宋煜头都不抬,“你现在叫我名字真是越来越顺了。”

    乐知时拿自己的腿夹住宋煜的,晃了晃又松开,“这样比较亲切嘛。”

    “你后来为什么不去辩论队了?打下去应该会进校队,说不定以后还能参加锦标赛之类的。”

    说完,乐知时像是撒娇一样,用很轻的语气说:“我还想看你比赛呢。”

    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宋煜的解释都变得多了,“我本来就是抱着打发时间的心态去参加的,打了两年,发现这其实是非常花时间的事,要不断地训练、为了一个论点反复查证资料、猜测对方思路、找出拆解对方论点的路径。这些都不是凭空出现的,需要精力和时间。我精力跟不上,打完预想中的最后一场就退队了。”

    说完,他又道:“而且有很多人比我更热爱这项比赛,应该把机会给他们。”

    乐知时咬着筷子,点了点头,他发现宋煜和其他人很不一样。换做是另一个和他年纪一样大的年轻人,一旦有幸进入院队,即便最初没有进校队的理想,一场场辩下来,一定会有想继续赢下去的心,然后就走上另一条路。

    “大家都说你很适合,有天赋,你不会觉得放弃很可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