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茫然地看着他,我不识字啊。

    他注意到了我的沉默,皱皱眉:“你不识字么?”

    我摇摇铃铛。

    沈斯朝没说话,只是张了张嘴,没出声。我估计他是想骂我来着。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你把书打开。”

    我打开书,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字,像一个个排列好的士兵。

    “按照书上字的样子,你写给我。”

    沈斯朝向我伸出手,手心朝上。

    我还是没敢下手。我不知道该怎么写。

    他轻声说:“没事,你就把字当成黑色的画。画你见过吧,你照着它的样子,描给我。”

    我试着在他手上写了一个字,写得很慢很认真。他低低地笑了:“嗯,还行。”

    我有点开心,用嗓音说:“认出……来了么?”

    沈斯朝:“没有。”

    第一个字,我写了好多遍之后,沈斯朝终于认得了。

    那一晚上,在我拖后腿的帮助下,沈斯朝认出了三个字。

    沈斯朝的手心都红了,我的食指也有点发麻。

    不过四舍五入一下,我是不是也算是牵过沈斯朝的手了。

    从第二天开始,白天我就在他手心上描字,傍晚的时候扶着他在院子里走一走。

    沈斯朝的手很好看,指节很长,掌心温热。有时候我写累了,就偷偷把自己的手放在他手上比划。

    被这样一双手握着,会是什么感觉?

    不知道,整个京城都没人知道。

    我写的多了,自己也摸出点规律来。比如简单一点的“三七”“山香”“白芍”,写多了我就可以直接压着嗓子说给他听。